消费时代的爱情
诗人 雷抒雁
如今,被认为最不容置疑的一个词:爱情,遭遇了前所未有的、最惨不忍睹的怀疑。爱情的最高原则和最大价值是“忠诚”。而“忠诚”的对立面叫“背叛”!
细看爱情版图,今天,“忠诚”在大踏步地退却。对于“一心一意”,“从一而终”,早不坚守;睁眼闭眼忍着“红杏出墙”、“一夜之情”;至于“婚外恋”、“包二奶”也已与之和平共处,相安无事。
许多时候、许多地方,许多人,只要不废除那一纸结婚契约,就算是爱情似乎还在呼吸。已经没有人真正计较“爱情之树”上是否还开放着“爱之花”,结着“情之果”。消费时代的爱情旗帜,被“时尚”打得弹洞累累。当然,并非因此就有了爱情“怀旧”,以为先前我们的家庭充满着爱情的甜蜜。
几千年来,封建婚姻所遵原则并非爱情。“父母之命,媒妁之言”是婚姻“铁律”。婚姻之树繁花似锦,多是为喜庆而扎上的“纸花”。上层人物,为政治联姻;士大夫层,讲门当户对;底层劳动者,为增添劳动力和传种接代而结婚。荒唐的“指腹为婚”,“童养而媳”,大约只是“中国特色”。为“空窠”婚姻守寡,替濒死婚姻“冲喜”,石牌坊下埋着“贞节”,爱情何在?
婚姻的“戒律”是“不孝有三,无后为大”。连未庄的流氓无产者阿Q也因被人骂了一句“断子绝孙”,萌生了要与吴妈“睏觉”的冲动。
婚姻的皮囊被污浊的社会气体充塞得鼓鼓胀胀。“爱情”,只是饥饿时代大锅菜里的几滴“油星”。是后花园的一架秋千,被小姐荡起,看了一眼男士,便有了“离魂”的梦幻。所谓“爱”,许多时候更是春色惹的祸,“忽见陌头杨柳色,悔教夫婿觅封侯。”
新中国有了历史上第一部《婚姻法》。“自由恋爱”构成了对几千年来婚姻基础的颠覆。这是一次了不起的“革命”,它以“自由”为武器,要为婚姻争取“爱情”。碰撞和斗争,自然难免;流血与牺牲,时有所闻;胜利与失败,互有进退。正像其他领域一样,婚姻也从未获得过绝对的自由。家庭干涉婚姻虽被法律明文禁止,政治干涉婚姻却一直在横行。“泛政治化”的“政审”,一如“恶婆婆”,扼杀过多少爱情。
新与旧的“干涉”并存,便有了“搭帮过日子”,“维持会”之类的空洞婚姻。终于走到了今天。“自由”,启动了市场经济,也启动了爱情。不过在一个消费时代里,爱情难免被打上“消费”的烙印。
人们不时在报端能够看见一些统计数字,诸如平均每人有几个婚外情人,一生离几次婚,一月内做爱几次等等。“中国”的名字赫然列于世界民族之林,数字不是最高,但也绝不垫底。你尽可以怀疑这些数字的真实与准确性,却不能不承认中国在婚姻、爱情以及性的观念上正在与世界接轨。没有人再骂“陈世美”了,因为这三个字的性别已不只属于男性。你也不必再惊讶“西门庆”了,因为那些效仿“西门大官人”的企业家,其财富已远非一个“生药铺”可比。所谓婚姻爱情的“消费”,核心是“性”的消费。自由,让人们摆脱了“封建”的桎梏,为忠诚爱情的人赢得了爱情,却也使滥情的人,摆脱了公认的道德约束,获得了“性”的随意。“一见钟情”多于“一往情深”;“杯水”“露水”大于“深深爱河”;“逢场作戏”,代替了“海誓山盟”。“性”的浮尘最容易被金钱和权力煽起。腐败官员与暴发户,为人们一次次验证着这个真理。春潮涌动,泛起沉渣;“性”事自由,普及性病。人们在讲“安全套”、“艾滋病”时,已平静得如讲萝卜、白菜,完全没有汗颜和羞怯。
关于婚姻、爱情以及性的各类活剧仍在盛演不衰。婚姻充斥虚伪,爱情掺有杂质,没有谁敢于承担“质检”之责;唯有“性”,愈发真实,在被公安和金钱不知疲倦地反复认定。
爱情不会消失。这正如越来越消瘦的诗歌,被诗人们认定不会“死亡”一样。半是祈祷,半是哀伤。
爱情会有的,当然是人性的需要决定了的。但坚硬纯洁一如美玉的爱情,怕只有在理想中存在。“执子之手,与子偕老”,也许只是文学的祝愿。不过,哪怕是短暂的一段真实爱情,让人刻骨铭心,也值得庆幸。有爱情,“白头偕老”当然好。没有爱情,“白头偕老”就是“无期徒刑”(诗人艾青语)。在婚姻的行程里,迷途知返是智者之举;死缠烂打,无异于自杀。
“经久耐用”,在消费时代,已不是人们选择消费的第一或永恒准则。挡不住的侵袭!商品观念,日渐腐蚀着人性。没有人会去倾听叹息和埋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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