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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路者回应起诉风波 称加盟商业绩差所致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1月31日11:35  《经济观察报》

  导语:近日,北京探路者户外用品股份有限公司收到了其四川代理商成都新星休闲用品有限公司的一纸诉状,要求解除二者的特许经营合同,并要求探路者赔偿经济损失。

北京探路者户外用品股份有限公司成为了被告
北京探路者户外用品股份有限公司成为了被告

  此外,关于探路者招股说明书是否存在虚假陈述的争议也因此被炒得沸沸扬扬。让这家刚刚跻身创业板仅几个月的创业板公司便遇到了上市的烦恼。

  2009年1月,探路者与成都新星签订了为期三年的特许经营合同,但刚过一年,双方关系突然恶化。日前,成都新星总经理胡师雄公开表示,在代理了探路者多年后,探路者有意绕开成都新星,在四川设立分公司,开设直营店并进行价格倾销,削弱其代理资格。为此,成都新星向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法院提起了诉讼。

  探路者董事会秘书范勇建称,公司已经收到了《民事起诉状》,成都新星请求法院判令解除双方之间的《“探路者”系列产品特许经营合同》,由探路者无条件按照原告进货价格接受现有存货,并要求探路者赔偿其店面装修款40万元。

  对此,探路者董事长盛发强称,成都新星的几项诉求都无理无据。“近几年,户外用品行业增长迅速,但是个别加盟商跟不上公司发展的步伐,以成都新星为例,2009年探路者业务的汇款业绩较2008年大幅下滑了30%,与绝大多数加盟商40-50%的增长形成了鲜明对比。”

  他表示,按照双方签订的特许经营相关合同,成都新星已经不具备合格加盟商的资格,尽管如此,探路者也为成都新星的推出做出了若干方案,但均被拒绝,成都新星提出了高达数百万的“未来收益补偿”请求,“这是非常无理的要求”。

  盛发强称,尽管成都新星在探路者的代理商中销售量排列靠前,但对应四川当地丰富的户外旅游资源和市场同业的业绩,成都新星的表现并不尽如人意,而根源则在于“它的多品牌经营和分散投资”。

  盛发强回应,“极个别加盟商这样做很显然是有预谋的讹诈行为,探路者上市了,有些人总想从中捞到好处,‘红眼病’心态表露无疑。目前,成都新星还拖欠着探路者150万元的货款迟迟不还。”他表示,公司目前正在积极应诉,也不排除反诉对方的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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