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结婚时,父亲从他的个人积蓄中拿出5万元给我作为结婚费用。父亲去世后,弟弟说父亲给我的这笔钱应当视为借款,我应归还,然后作为父亲遗产的一部分由我跟他共同继承。
请问弟弟的说法合理吗?
席世贤法官:你弟弟的说法不合理。你父亲给你结婚用的5万元不能作为遗产加以继承。
这笔钱是你父亲在他生前已经作出处理的财产,应视为他为帮助你顺利结婚而赠与的财产,不在继承的范围之内。赵友平
点击进入>>>“花嫁喜铺”论坛,看婚纱美图、晒个性婚礼、分享独特的婚礼策划……
手机访问女性频道,潮流、情感、八卦随时随地一网打尽
已有 _COUNT_ 位网友推荐了自己的经验,点击查看
已有_COUNT_位网友发表评论我要评论
新浪简介┊About Sina┊广告服务┊联系我们┊招聘信息┊网站律师┊SINA English┊会员注册┊产品答疑┊Copyright © 1996-2009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