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本开开心心地去参加亲戚的婚礼,不料遇到了“前亲家”,两人原本是姻亲关系,后来为了长辈的婚事闹过别扭,这次碰面,少不了发生摩擦。就这样,亲戚好端端的婚礼现场变成了两个人的战场,杯子、热水瓶满天飞,最终有一人被毁了容。
曾经是亲戚如今是冤家
被毁容的女子叫郭梅,今年28岁,和她打架的人叫王红,比郭梅小几岁,两人都是同一街道的。
两人原本是井水不犯河水,但是,自从郭梅的母亲和王红的公公再婚后,两人就经常发生矛盾。后来,随着两位长辈的离异,两人也闹得不可开交。
去年5月1日,王红家一个亲戚举行婚礼,郭梅也来帮忙。虽然两人都看对方不顺眼,但看在亲戚家大喜的日子上,两人也尽量克制住自己。
一个泼茶水一个浇开水
不过,到了上午10点左右,两人却因为一点小事发生争执。原本就有矛盾的两个人吵起架来,场面便控制不住了。
“一开始我没有动手,但她突然拿起一个杯子,把里面的水泼到我身上。”王红说,她当时火冒三丈,顺手将手中热水瓶里的开水泼到了郭梅身上。
热水瓶里的水是刚烧的,温度可想而知,被泼到后,郭梅当场痛得大叫起来。
这时候,两个人也冷静下来了,郭梅很快被送到医院治疗,在医院住了十来天后,郭梅才出了院。出院时,医院诊断为左上臂、前后躯干烫伤8%,这次住院,郭梅花去了医药费近一万四千元。去年7月3日,警方对郭梅的伤情作出鉴定,认为其损伤程度为轻微伤。
而事情发生后,王红仅支付了郭梅3000元,双方多次协商,但都没有成功。今年2月份,郭梅将王红告上法院,要求赔偿各项经济损失23000元。
“她把我烫伤,导致我毁容,我还要去做整容手术,这也让我精神受到打击。”郭梅表示。
法庭上,王红虽然认可了事情的发生,但她表示,是郭梅故意将茶杯里的水泼到她身上,才导致纠纷发生的。她认为,郭梅是纠纷的制造者,应承担主要责任,自己只是防卫过当。
江宁区法院审理后认为,郭梅用茶水先泼向王红,王红又用热水瓶中开水泼向郭梅,不构成正当防卫,而属于侵权行为,王红致伤郭梅应承担赔偿责任,但原告先用茶杯中的茶水泼向被告,对纠纷的产生存有过错,可以适当减轻被告的赔偿责任,法院酌定由王红承担70%的责任。同时,对双方争议的精神抚慰金,虽然郭梅伤情系轻微伤,但所受伤系开水烫伤,其所受身体和精神上的痛苦较重,故法院酌定其精神抚慰金2000元。
日前,法院一审判决,扣除王红已支付的3000元,被告王红应付给郭梅赔偿款10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