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3日是石女士的新婚喜日,然而因为婚礼司仪在婚礼现场状况不断,使得原本完美的婚礼险些砸了锅。又气又恼的小俩口找到婚庆公司要求赔偿,谁知婚庆公司却称协议里没有这一条,拒绝赔偿。
婚礼现场:不靠谱司仪频出错
据石女士介绍,半年前,她和丈夫找到塘沽某婚庆公司操办婚礼,公司还推荐了一位司仪。可是结婚当天,这位司仪却差点毁了石女士的婚礼。
石女士说,在离仪式开始不到10分钟的时候,这位司仪才不紧不慢地赶来,上了舞台便宣布婚礼开始,而这时还没到双方约定的婚礼时间。不仅如此,这名司仪上台后根本就没有提及当天婚礼的事情,而是先给自己做了一大段广告,后来竟然还把新郎新娘的名字念反了。更可气的是,这名无厘头的司仪还以活跃现场气氛为由,讲了一些不堪入耳的黄色笑话,弄得台下的气氛非常尴尬,现场一片哗然。
婚庆公司:协议未规定 坚决不赔偿
婚礼结束后,石女士找到婚庆公司理论。公司负责人解释说最近婚礼较多,司仪比较忙,所以才连连出错。可是不管是何原因,婚礼的效果打了折扣是不争的事实,石女士提出要婚庆公司返还部分款项。一听要赔偿,该负责人立刻翻了脸,“合同中只规定了我们提供司仪,而司仪使婚礼现场有什么效果并未规定。”婚庆公司以此为理由,拒绝对石女士进行赔偿。
仲裁机构:婚庆公司应有所赔偿
记者就此事咨询了天津市仲裁委员会“婚庆仲裁工作站”的工作人员。工作人员表示,虽然双方在协议中并没有对现场效果有所明示,但是协议本身就是婚庆公司对新人的服务协议,根据相关规定,由于主持人的个人原因出现的过错,若不影响婚庆程序的进行,应退还全部主持费用;若影响婚庆程序的进行,则由婚庆公司双倍退还全部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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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种婚礼意外 婚庆公司需赔偿
根据天津市婚庆服务仲裁站的规定,新人在婚礼上遇到以下意外可以向婚庆公司提出赔偿:
婚车晚点:婚车超过协议时间30分钟到规定地点,需退还婚车费用30%;若不能在协议时间提供婚车,应提前15天通知客户,双方终止协议。
现场布置:新人指定用鲜花布置,不得用仿真花替代,或以次充好。若违反规定,婚庆公司退还全部费用。
婚礼化妆:婚庆当天,未征得客户同意,擅自更换化妆师,婚庆公司需退还化妆费的50%。
婚礼摄像:若摄像内容缺少镜头,由婚庆公司与个人协商负责退还摄像费用的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