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婚外恋持什么态度才是比较理智而客观的呢?
首先,应该承认每个人都会有爱的情感经历,都能体会那种说不清道不明、不期而至始料未及、自己用理智很难解释很难控制的对某个异性的好感。而且婚前、婚内都可能发生,即使是道德很优秀的人有时也不能幸免。
如果把这种人类与生俱来的、自然发生的美好感情都作为丑恶现象、肮脏心灵去批判,无异于否定我们人类自己。道德不是真理判断,而是因地域、时间而有不同的价值判断。例如在我国云南四川交界的地方,有个摩梭人聚居区,他们仍按原始社会母系制生活。没有一夫一妻的规定,找“阿夏”(性伴侣或叫情人)全凭相互喜欢。一生中只有一个阿夏或有几十上百,都是正常的,没有人会干预或指责。不必无爱而勉强自己,也不必有爱而压抑自己。因此没有“婚前婚后性关系”的纠葛,也没有嫉妒报复之心理。对他们来说,情感是性生活的惟一理由,惟有此才是道德的。两相比较,我们看到道德观不是一成不变的,应该让其向着现代文明的方向发展。
其次,是否不再将婚外恋与社会稳定视为负相关关系,逐渐将其作为“个人私事”来看待比较客观。
人们囿于“家国同构”的传统观念,囿于“家庭是社会的细胞,家庭的稳定关系到社会的稳定”的说法,常常把离婚率与社会稳定联系起来看,同时把婚外恋当成离婚率上升的主要原因,因此得出婚外恋越多,离婚率越高,社会越不稳定的结论。从而主张扼制和制裁婚外恋。那时许多人自愿充当“侦缉队员”,专门刺探别人的私情,大概也是出于这种“责任心”。
实际上,这种负相关关系是虚构的因果关系,我国曾出现的社会不安定,没有一次是因为离婚率上升。从世界各国的情况看,离婚率高的国家,社会不一定不稳定,如欧美诸国;离婚率低的国家,社会不一定就稳定,如非洲和阿拉伯国家。相比之下,就业状况、人口素质等对于社会稳定是更重要更直接的因素。因此,近年来,人们不再把婚外恋看得那么事关重大,而是逐渐将其看做个人私事。这也是人们对婚外恋逐渐宽容的原因之一。
再次,理性反思婚内问题,不再一味谴责对方“道德败坏”,而是客观全面分析。
过去只要听说谁有婚外恋,就会不加分析地把其看成道德败坏,对其施加社会压力,进行道德谴责,而其配偶就成了受害者,成为人们同情的对象,由此助长了其委屈的心理。在一边倒的社会舆论中,如果原谅对方,人们反而会不理解,觉得怎么可以再与“坏人”生活在一起,辜负了大家的同情,因而弄得当事人“骑虎难下”,常常不得不离婚。
现在人们遇到婚外恋时,能先冷静下来,反思并承认婚内的问题,进行客观全面的分析,既批评移情别恋者的错误,又内省自身的缺点,思考改善婚姻质量的必要和可能,以挽救婚姻。不再用简单的直线的方式分析复杂的问题,这确实是人们认识的提高和思维方式的进步。 (全国妇联妇女研究所副研究员 陈新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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