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人风采
   新浪首页 > 伊人风采 > 索女 > 正文
李湘首次披露家庭生活(图)(4)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13日05:35 四川在线-华西都市报

  点击图片,进入下一页


点击图片进入下一页

李湘(新浪伊人风采配图,图片来源:新浪娱乐)

  大学时光首次播音引来处分

  “当年我是以专业考试全国第一名的资格进北广的。后来的全国主持人普通话考试,我的成绩也很优秀。”李湘回忆起在北广读书时的往事,感觉仿佛就发生在昨天。

  李湘无法忘记自己的第一次主持经历。那是大学二年级时,李湘有机会去北京电视台一档交通节目实习主持,“那个时候一个月的实习可以得到1000元报酬,对我来说是一大笔钱了”。等到节目播出时,李湘和寝室的同学像过节一样兴奋。当时宿舍里没有电视机,她们就向男同学寝室借了个黑白小电视机。“等到节目播出时,寝室里的同学都说我上镜好丑啊!”说到这里,李湘忍不住呵呵笑出了声。当天晚上,大家在寝室里点蜡烛为李湘庆祝。女孩子们玩得太疯,没有吹灭蜡烛就倒在床上睡着了。哪知半夜里,蜡烛点燃了蚊帐,整个寝室都着火了,“电视机也被烧了,大家吓得要命,高声喊救火,整幢宿舍楼的人都被惊动了”。这次意外的火灾受到了学校的严厉批评,李湘更因此受到了学校的记过处分。“不过,我后来表现得很好,学校还是给我取消了处分。我们寝室的女生还集体凑钱买了一个新的电视机赔给男同学。”

[上一页] [1] [2] [3] [4] [5] [下一页]


发表评论 _COUNT_条

爱问(iAsk.com) 相关网页共约25,400,000
评论】【收藏此页】【 】【多种方式看新闻】【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伊人风采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28888-5227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会员注册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