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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视女记者告黄健翔博文侵权案今日再开庭(图)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4月27日14:22  新浪女性论坛

  前“央视名嘴”黄健翔在博客中曝料男足外籍主教练性丑闻,网友根据他的叙述,推断丑闻女主角是国家队前首席随队记者陆幽。今天上午,陆幽告黄健翔名誉侵权案再次开庭。由于案件是不公开审理,记者未能进入法庭旁听。

今天上午,陆幽在法庭外等候开庭
今天上午,陆幽在法庭外等候开庭

  第一次开庭,是在朝阳法院本院进行的。

  当时,数十家媒体记者蜂拥而至。而今天上午的开庭,改到了朝阳法院的南磨房法庭进行。

  开庭前,记者只看到陆幽本人,未见到黄健翔。这跟第一次开庭时的情况一致。

  在第一次开庭时,陆幽已撤回了对新浪、百度、网易三家网站的起诉。但是,她对于黄健翔的起诉没有变更。

  第一次开庭结束后,黄健翔的代理律师表示不方便透露具体的庭审情况,但“肯定是不认可侵权的”。

  他还表示,黄一方的证据很多,他已收集多份证据交给法庭,证明博客内容并不侵权。

  上午11点40分,庭审结束,陆幽和几名男子先后走出法庭。除陆幽本人外,其他人都摇着手拒绝了记者的采访,快步离去。

  陆幽表示,她现在是以牺牲自己隐私为代价,在打这场官司。她表示:“这不是偶然的,这是黄健翔的商业策划,当时他在博客上发布这些,是为了欧洲杯的巨大商业利益。”

  最后陆幽表示,她相信自己的官司一定能胜利。  

  对话陆幽

  FW:起诉状中称博客内容涉及个人隐私,这个隐私指什么?

  陆:我的隐私,与黄健翔说的所谓的性丑闻无关,与杜伊没关系。

  FW:您起诉的初衷是什么?

  陆:他捏造事实!这一点,以前的媒体报道都没强调。

  FW:那您希望媒体关注什么?

  陆:我认为,这件事不应该成为大众的消费品,希望媒体关注一下这件事背后的法律促进作用,像网络言论自由问题,这是更深层次的话题。不要把对足球的恨发泄到我身上。

  案情回放

  陆幽诉称,2008年6月,黄健翔在新浪网其个人博客中撰写涉及陆幽个人隐私权的内容,公然丑化其社会形象,引发各大网站和传统媒体进行反复传播,给自己的名誉造成重大侵害。

  同时,黄健翔博文登出后,网易、百度和新浪不仅援引侵权内容,且纵容和刻意对其隐私进一步进行捏造和传播,引起更大舆论混乱,进一步侵害了其名誉。

  为此,陆幽将黄健翔及新浪、百度、网易三家网站诉至法院,要求其停止侵权,恢复自己名誉;赔礼道歉并连带赔偿精神损失费50万元。据了解,第一次庭审中,双方已经交换完证据,此次庭审将完成质证、法庭辩论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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