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来西亚吉兰丹州三王子东姑法克立5日通过律师入禀法庭,申请对三王妃玛诺哈拉发出两张传票。第一张传票是通过回教法庭,促请妻子返回丹州,以履行一名妻子的义务;另外一张传票则是通过回教高等法庭,向妻子索回之前他为她家人汇出的超过97万令吉的各种开销。
据报道,有关开销包括一辆于2005年10月25日以信用卡购买的汽车,当时市价17万400令吉,其余是从2008年6月17日起至今年1月22日为止的汇款,总共63万4250令吉。
不过,东姑法克立没有出现在哥打峇鲁市的回教法庭,只是通过两名律师,即再诺利占及哈林巴哈灵,提呈上述申请文件。这两名律师强调,上述文件只是按三王子的要求提呈庭令,并非离婚文件。这也意味着玛诺哈拉仍是王妃。
再诺利占透露,回教法庭主簿官已定今年8月2日,在回教法庭过堂。
他说,按规定,三王妃玛诺哈拉必须出庭。“三王子希望三王妃重回其身边,只是自从三王妃离开马国后,至今都不肯与三王子见面。”他也强调,上述诉讼是丈夫与妻子之间的纠纷,与马国政府、丹州王室无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