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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轶可《最天使》只赚人气不赚钱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8月11日11:23  成都日报

  快女选手曾轶可一首《最天使》最近在网上十分红火,已经被多达百人进行了翻唱,但这些翻唱的人并没有给原作者曾轶可一分钱。为什么?业内人士表示,这首歌并没有在前期注册版权保护,因此在市场中是可以进行翻唱的。

曾轶可
曾轶可

  曾轶可并不是唯一的受害者,有数字显示,近95%的中国网络歌曲没有注册版权。音乐人嘉忠表示,网络歌曲在市场中虽然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但是从网络音乐兴起的第一天起,伴随网络歌曲“成长”的版权问题就一直没有得到很好地解决,发展到今天,网络歌曲不得不去正视版权的问题了。

  网络歌曲的版权现状有其客观原因,试想,网络上一天可能出现几百首新的网络歌曲,如果大家都去注册版权的话,相关机构要忙多久?取证、调查、备案……一首歌的手续,可能要花去一天甚至更多的时间。而版权证书收费,许多网络作者也不能接受。

  但网络歌曲版权缺失将给整个产业造成多少财富流失?嘉忠给记者算了一笔账:“彩铃使用价格是2元,按照分成比例,注册版权保护的作者将能拿到1元。十几万首的网络歌曲‘隐形’财富价值就高达百万元;歌曲在社会上的点播和使用,按照完善的市场制度是要进行收费的,适合我国国情的价格大至是在2.5元/分钟。市场中的网络音乐如果每个词曲作者都放弃版权,整个行业里利益缺损将高达千万元。”

  在传统唱片业急剧萎缩数码音乐大行其道的今天,网络音乐行业的管理和开发更显紧迫。据《北京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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