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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愿型公众人物”杨丽娟告媒体侵权案败诉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9月23日10:54  华商网-华商报

  “疯狂粉丝”杨丽娟诉广州某报名誉侵权纠纷案,21日上午在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终审宣判。杨丽娟被认定为“自愿型公众人物”,终审败诉。据悉,这是新闻侵权案件中首次采用“自愿型公众人物”的概念,揭示了公众人物隐私权、名誉权应受到限制的法理基础,为媒体采访报道特殊人物提供了较为清晰的司法标准。

  案情回放:认为报道侵权告报社

  2007年3月26日,甘肃女子杨丽娟的父亲为圆女儿追星梦,在香港跳海自杀。同年4月12日,广州某报第10版刊登了《你不会懂得我伤悲——杨丽娟事件观察》一文。

  2008年3月10日,杨丽娟和母亲一起状告广州某报,认为该篇报道侵犯了杨父、杨母以及杨丽娟的名誉权,三起案件共索赔30万元精神损失费,并要求广州某报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一审败诉后,杨丽娟母女上诉。

  案情关键:定性“自愿型公众人物”

  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此案后认为,杨丽娟追星事件被众多媒体争相报道,成为公众广泛关注的社会事件。杨丽娟及其父母多次主动联系、接受众多媒体采访,均属“自愿型公众人物”,自然派生出公众知情权。广州某报发表涉讼文章的目的是为了揭示追星事件的成因,引导公众对追星事件有真实的了解和客观认识,自然涉及杨丽娟及其父母的社会背景、社会关系、成长经历,相关隐私是揭示追星事件悲剧性和反常态的关联要素。涉讼文章表面看确是涉及了杨丽娟一家人的个人隐私,但这一隐私与社会公众关注的社会事件相联系时,自然成为公众利益的一部分。法院认为,广州某报作为新闻媒体对这一社会关注的焦点进行调查,行使报道与舆论监督的权利,并无违反法律规定。因此,涉讼文章即使披露了杨丽娟一家的个人隐私,对于可能的轻微损害,杨丽娟也应当予以容忍。 广文

  名词解释

  什么是“自愿型公众人物”?

  “自愿型公众人物”是指在主观上追求或放任自己成为公众人物,并在客观上成为公众人物的人。例如体育明星、影视明星、高级官员等,在主观上具有希望或放任自己被一般社会公众所熟知,在客观上已经被公众所熟知,具有一定的知名度。

  各方观点

  法律专家:“自愿型公众人物”提法值得推敲

  杨丽娟案件,是新闻侵权案件中首次采用“自愿型公众人物”的概念。昨日记者采访了西北政法大学民商法副教授张西安,他认为将杨丽娟判定为公众人物还是有些疑义的,有可能将公众人物的范围扩大了,危害普通公众的权益,因为杨丽娟并不是官员或者体育明星、娱乐明星。他认为,新型的案件总是有争议的,本案的司法意义和新闻价值仍有待进一步探讨。

  心理学家:对公众没有好的作用

  陕西师范大学心理学院教授陈青萍认为,很多公众人物的一些行为举动都有些“偏执型”并且有些“自恋”的心理倾向,这种倾向让他们喜欢表现自己。这些成名的人并没有很好的教育示范,但是符合了很多人的猎奇心理,缺少道德意义和价值意义,他们的存在有一定的时效性,过段时间公众就淡忘了。

  娱乐圈人士:他们的成功可以参考

  昨日记者采访了华谊经纪公司的副总宗帅,他认为,不管是芙蓉姐姐还是其他自愿型公众人物,他们的成功对明星来说也有可以借鉴的地方,“他们能够吸引公众的眼球,用最小的投入换来最大的曝光率,这是每个明星都希望得到的。但是,这些自愿型公众人物也有很多负面形象的地方,这个是为明星策划时必须避免的。” 本报记者 刘哲

  “自愿型公众人物 ”成名手段揭秘

  疯狂追星的杨丽娟,被认定为“自愿型公众人物”,因此其隐私权受到保护的程度也大打折扣。而在娱乐圈中,这样自愿成为公众人物的人不在少数,他们通过各种方式成为公众所熟知的人物。

  成名方式:曝料

  代表人物:宋祖德

  宋祖德曾经为《心急吃不了热豆腐》等几部电影做过投资人。但他的成名却是因为购买了当年“远华案件”中涉案的赖昌星侄子赖文峰送给杨钰莹那辆保时捷跑车。他在博客中常常曝“猛料”,但这也引来官司。目前谢晋遗孀、金巧巧等状告宋祖德的案件正在审理中。成本:宋祖德能够曝出一些猛料,也是因为宋祖德投资上千万拍摄了影视剧,在娱乐圈中有不少关系。宋祖德成名和他的性格有很大关系,他很愿意做娱乐中人。

  收益:宋祖德主要收入并非来自娱乐圈,他手下还开有公司,经营非娱乐产业,但娱乐圈无疑让他更有名。

  成名方式:发帖

  代表人物:芙蓉姐姐

  芙蓉姐姐的成名来自于在清华大学演出时一段“惊为天人”的舞蹈视频,被网友发到了网上。而芙蓉姐姐的博客同样“引人入胜”,她发出自己S形身段的写真照片。被公众所熟知后,芙蓉姐姐走入娱乐圈,拍电视剧、拍电影,到处进行商业活动。

  成本:芙蓉姐姐作为公司小白领,没事发发帖子也花费不了多少成本。随后有不少网络后起之秀来挑战舆论的极限。不过,公众对于这类人已经失去了新鲜感。

  收益:芙蓉姐姐给自己的出场费定价为每场1万,采访费用每次1000元。

  成名方式:追星

  代表人物:杨丽娟

  杨丽娟追星从兰州老家追到香港,家中闹得债台高筑,而曾经当过教师的父亲更是为了能让女儿见到刘德华,投身大海。她还主动联系媒体报道,让她成为了最知名的粉丝。

  成本:以家破人亡作为代价成为公众人物,杨丽娟投入的成本未免太高了,杨丽娟的成名方式最不值得效仿。

  收益:歌手杨臣刚资助2万元料理杨丽娟父亲后事。有人帮助杨丽娟介绍工作。本报记者 刘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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