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侯耀文的徒弟们和哥哥侯耀华在昌平天寿陵园为其修建的墓地,到底是家族墓地还是个人墓地?到底造价几许?
昨天下午,西城法院承办此案的法官首次前往侯耀文的墓地,就以上问题进行了实地调查。
侯耀华的律师刘锋表示,侯耀华为给弟弟建造墓地,已经倒贴了近90万元。
调查现场占地近40平方米已建造完工
侯耀文的墓地在遗产案中一直是个有争议的话题。昨天下午2点40分许,案件的承办法官冒着酷暑驱车来到昌平区南口镇的天寿陵园进行调查,原被告律师也参与了这次调查,侯瓒没有在现场出现。
侯耀文的墓地位置在天寿陵园属于最好的地段之一,占地面积接近40平方米,目前已全部建造完工。杨柳依依,草色碧绿,溪流潺潺,脸上挂满微笑的侯耀文半身铜像在艳阳的照射下熠熠生辉。
“这个位置真好啊,风景也很漂亮。”一位现场人员不由得感叹起来。
在侯耀文铜像的侧后方是一座白色的亭子,内有侯宝林夫妇的雕像,两位老人正悠闲地坐在亭子内“拉家常”。
法院工作人员对墓地现场进行了拍摄,法官还向侯耀华的律师刘锋询问这里是家族墓地还是个人墓地,刘律师明确表示这是侯耀文先生的个人墓地。
之后,法官在陵园服务厅内分别对陵园相关负责人以及侯耀文大徒弟李博良进行了调查,其中对李博良的谈话超过1小时,具体调查过程没有向媒体公开。
据悉,侯耀文墓地的具体建造主要是由大徒弟李博良负责的。李博良说,修建墓地的钱都是从侯耀华处拿的。
律师揭秘侯耀华为修墓地倒贴87万余元
昨晚,侯耀华的律师刘锋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侯瓒一直指责伯父侯耀华侵占父亲侯耀文的遗产,但实际上修建墓地侯耀华已经倒贴了87万余元,但侯耀华尚未表示是否向侯瓒姐妹要这笔钱。
刘锋律师说,侯耀文生前是副局级待遇,八宝山革命公墓原本是墓地首选。但批地最多只有2平方米(每平方米50万元),而且侯宝林夫妇墓地旁已经没有空地。
徒弟们表示,师父生前喜欢宽大敞亮,还不如另选别的地方能够大一些,到了生辰、忌日大家也好祭拜。
刘锋律师表示,在2008年,侯耀文的大徒弟李博良联系上天寿陵园。侯耀华先生看了这块墓地后,征求了各方人士的意见,最后定下了这里。
既然是个人墓地,为何还要建造侯宝林夫妇的雕像?刘锋律师解释说,侯耀文生前与父母相聚时间很少,所以想通过这种方式让他永远与父母相伴。
刘锋称,墓地购置费40万元,建造费32.6万余元,铜像及装潢36万元。
墓地或成侯耀文衣冠冢
刘锋律师说,侯瓒拿了侯耀文的骨灰证后,他的徒弟们和侯耀华无法将骨灰从八宝山取出进行安葬,“侯耀华先生说过,如果实在没有办法,这里可能就会变成侯耀文的衣冠冢,徒弟们可以直接到这里祭拜。”
侯耀华先生之所以有这样的想法,主要是让弟弟尽早入土为安。按照侯家的习俗,已故去的亲人必须在1年内安葬,如果迟迟不能安葬,则对后人不利。
侯瓒律师补证并非是为了控制骨灰
昨晚,记者联系上侯瓒的律师陈旭,他表示侯瓒补办骨灰证的事情他已经在博客上解释清楚,目前和侯瓒都不再发表最新意见。
陈旭说,当时牛成志(侯耀文生前的“管家”、遗产案被告之一)告诉侯瓒,骨灰证丢失了。而八宝山骨灰堂的办事要求是:办证人持有骨灰证才能取骨灰。而之前的办证人就是侯瓒,她当时是担心骨灰证丢失才补办了证。
“这个补办证的事情,什么也说明不了,更不代表侯瓒没有亲情。”陈旭表示,侯瓒并不是像被告所说的那样,故意控制骨灰。因为就算侯瓒不补办,她不到场也是不能取走骨灰的。
侯瓒在6月17日曾发表公开信表示,父亲能否下葬,一定会是她做女儿的责任和义务。而阻挠她履行此责任和义务的人,不是别人,正是本案的被告。
如果她不能避免有人巧立名目、篡改捐款、将捐款挪作他用的话,将会演变成父亲身后的糊涂账和她做女儿的人情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