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贾静雯爱发暧昧短信 “夺女战”母亲胜算大(图)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7月23日07:18  南都娱乐周刊

  导语:上周,贾静雯与孙志浩在台湾法院签字离婚,结束四年零七个月的婚姻。尚未结束的是两人对女儿梧桐妹的惨烈争夺,这场由贾静雯公然哭诉拉开序幕的婚变大戏,经孙贾好友对骂走向高潮,如今将以夺女战收尾,连续剧桥段比荧幕上的还精彩。豪门、不忠、家暴等关键词萦绕在这起监护权争夺案上,为双方都增加不利砝码。案情未结,本刊请台湾媒体同行及上海资深律师预测,双方都认为贾静雯在这场鏖战中赢面更大。

早就人去楼空的上海豪宅,贾静雯归还孙家,钱财分文不要。
早就人去楼空的上海豪宅,贾静雯归还孙家,钱财分文不要。

  为争女离婚夫妻反目

  不忠与家暴的对骂充斥法庭

  7月12日中午11点,贾静雯步出台北法院,面对无数追问只有一句话:“谢谢你们关心,你们辛苦了。”刚过去的一个半小时,孙志浩从分居两年的丈夫变成前夫,两人正式结束婚姻。短发、黑衬衫,更衬出她疲惫脸上一双大眼睛里的泪水。随后走出的孙志浩表情也很难看。在法庭内,他和前妻刚历经一场充满火药味的激烈口角,连门外媒体都听到那些难堪字眼。孙志浩大声斥骂贾静雯,被司机撞见和内地演员黄磊同进出房间,且私自带女出国;贾静雯则回指孙曾动手推倒病重的贾母。双方你来我往,完全不顾往日情分。

  早前受瞩目的是这场“演艺圈VS豪门”的离婚财产分割。贾静雯风光嫁孙家,闹离婚时却被身家数十亿新台币的孙志浩反诉,向她索赔4600万新台币。令人意外的是,拉锯近一年的财产分配问题,在庭审上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解决了,孙家表示不再要回结婚聘金500万新台币及2600万新台币的珠宝,贾静雯也将上海豪宅还给孙家。财产划分清楚,两人婚姻就此画下句点。

  曾多次发声明互相指责的两人,如今迅速将财产划分清楚并签字离婚,目的就是想尽快争得女儿抚养权。法庭上两人争相表明对女儿的呵护。孙志浩表示,曾帮女儿办生日派对;而贾静雯则称自己对女儿无微不至,每天亲自送上下学。

孙志浩与父母
孙志浩与父母

  假豪门? 台湾媒体人称:

  婚前,孙家在台湾没名气

  在这场争女战中,孙志浩的豪门背景是他引以为傲的筹码;而贾静雯与女儿割不断的母女情也是她的天然优势。因此双方频频抛出不利对方的言论,试图使舆论天平向自己倾斜。

  2005年,贾静雯嫁入上海豪门,颇为轰动。孙志浩是美籍华人,家在上海开设德威、虎威两家货运公司。孙爸爸曾在世界级大型货运物流公司天虎货运任职,孙志浩纽约大学毕业后,协助父亲处理上海的生意业务。但有台湾媒体报道,贾静雯嫁的并非真正豪门,孙家并没有传闻的那么“豪”,甚至与天虎集团还传出过600万美金的财务纠纷。虽然拥有汤臣别墅区三栋高价房产,其中两栋目前都出租。一位台湾资深圈内人向本刊透露,孙家在台湾不算出名的有钱人,和贾静雯结婚后大家才好奇他的来头,“他在台湾根本没什么人知道,产业都在上海,应该在上海比较有钱吧,否则也不会在离婚时还伸手问贾静雯要钱。”

贾静雯与孙志浩昔日甜蜜时
贾静雯与孙志浩昔日甜蜜时

  假小姐? 圈内人证实:

  “贾小雯”爱发暧昧短信

  贾静雯指证孙志浩有暴力倾向,并出具验伤单,被孙的律师质疑造假:“平时看病都去最好的医院,这次却去车程要一小时的小医院,家暴完第二天还美美地出席活动,完全看不出有伤。”

  在孙家眼中,假的岂止是一纸验伤单。矛盾曝光后,孙志浩干妹妹瑶瑶在博客写:假小姐,不要再演了!孙志浩方面更数次公开指责贾静雯在内地拍戏时与黄磊过从甚密,称有暧昧短信证据。

  贾静雯爱放电的个性得到不少圈内人证实。据内地影视制作人P透露,贾静雯曾介入黄建群和王百渝的婚姻中,把王百渝气到早产,终致别人家庭破裂。但之后贾静雯也没和黄建群好多久,原因是贾静雯爱上马景涛。当时剧组都知道,每天拍戏下工都有一辆车等她,就是马景涛的。她常给男演员发些撒娇短信,例如“亲爱的你在干吗,为什么不接电话,是不是背着我偷跟别人约会,贾小雯上”之类的,很容易留下“证据”。此外,据台湾资深记者H称,贾静雯在孙志浩之前也交过富豪男友,2000年传她与彰化县立委林进春次子林益邦交往,对方拥有70亿元新台币身家,北京公司市值2000万美元。而婚前她还与内地男演员吕行拍拖,最后吕行还是从记者口中得知她要结婚。

  当然贾静雯对孙志浩的“出轨”指控全盘否认。事实上贾静雯父亲早逝,一家重担压在她身上,逆境长大的她有固执一面。H说,当时她怀着孙志浩孩子去见经纪人,整个公司反对她结婚,一方面认为她会断送大好前途,另一方面也认为对方不是个顾家的人,贾静雯执意不听。很多人说她工于心计,H却认为其实她“很傻很天真”,根本从头到尾不知自己要什么,很容易爱上别人。

  资深律师推测 贾静雯赢面大些

  就贾静雯与前夫旷日持久的夺女战,本刊采访了上海某律师事务所的孔律师。他认为就目前情况看,贾静雯赢面要大一些,“法律会根据一些基本原则,例如小孩年龄、性别和其他综合因素,选择父母中更有利于孩子成长的一方作为监护人。从抚养能力来看,对于只有5岁的小女孩,母亲的抚养能力会较强于父亲,法院有时候也会听取小孩意见。”

  疑问1:贾静雯被孙志浩指责“劈腿”,是否会作为不利证据?

  孔律师:不能,短信很难作为真凭实据。如果有,也与是否能抚养小孩无关。何况孩子这么小,夫妻离婚后也会给她带来后爸后妈。

  疑问2:贾静雯控诉孙志浩有暴力倾向,是否不利于他获得抚养权?

  孔律师:如果有暴力倾向肯定是不利于家长获得监护权的,对小孩的成长教育不利,如果确有证据,显然是失利的一方。

  疑问3:贾静雯是演员,孙志浩是商人,豪门背景是否比动荡的演员生活有利?

  孔律师:法官判决不会考虑职业,而是综合考量谁的环境更适合孩子成长教育。可以说两人抚养孩子在收入上都不成问题,不过女孩子应该会跟妈妈亲一点,大一点以后跟母亲也更容易生活,照顾起来也更方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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