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路径导航栏
跳转到正文内容
新浪女性 > 时尚八卦 > 正文

林志玲欠税官司败诉 需补足684万新台币(图)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10月08日16:08  中国新闻网

  导语:据台湾TVBS报道,林志玲欠税官司败诉,台“高等行政法院”7日宣判,林志玲虽然没有逃税恶意,但仍需补足欠税新台币684万,可免缴135万罚款。

林志玲
林志玲

  据报道,林志玲年收入近7千万(新台币,下同),台当局税务部门之前查出,林志玲从2003年到2005年欠税684万,加上135万的罚锾,须缴819万。

  对此,林志玲认为她的收入是“执行业务所得”,依法可先扣除所得4成5成本费用,这些成本包含交通跟治装。

  但税务部门认为,她的收入是薪资所得,只能扣除10.4万的扣除额。双方认定不同,告进台“高等行政法院”,最后林志玲还是败诉。

  台“高等行政法院”今天宣判,认定林志玲虽然没有逃税恶意,但仍需补足欠税的684万,只是可以免缴135万罚款。

  这次庭审,林志玲未到庭。她的母亲在得知判决结果后,一连4次惊呼“怎么会这样”,表示还会继续上诉。

手机访问女性频道,潮流、情感、八卦随时随地一网打尽

新养道特约养生馆

留言板 电话:4006900000

新浪简介About Sina广告服务联系我们招聘信息网站律师SINA English会员注册产品答疑┊Copyright © 1996-2010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