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迅前男友王烁持枪判缓刑 被批京城恶少

2013年05月22日08:12  四川在线-天府早报 微博

  导语:两年前,周迅前男友、京城四少之一王烁因持枪案被公诉至北京东城法院。不过王烁并没有因此收敛,日前更被曝出开豪车打人。虽然事后道歉,但仍招到不少质疑:王烁如果涉枪案罪名成立的话,在服刑期间怎么会出现在街头嚣张伤人?对此疑问,20日有记者在微博做了解释:王烁持枪案被判的是缓刑。

王烁

  服刑期间竟打人

  日前,认证微博“六撮”爆料称,王烁开全新布加迪在北京台基厂路口逼停一辆白色现代车。王烁下车后称现代车里有人用手机拍他的车,并动手扇了车里的女孩,脚踹她的男朋友。后来又找来两辆车的人将二人围住。随后,王烁被带到派出所,但其拒绝从车里下来。同时“六撮”称被打者为北京某报社女记者。但不知何故,相关微博早已被全部删除。

  在接受采访时,被打当事人表示,自己不要赔偿,只希望对方能够道歉。但在派出所调解期间,一位自称王烁表哥的人曾出面道歉,并表示,“他(王烁)身份特殊,脾气也比较特殊,不可能道歉。”最终经过1个小时的调解,王烁同行的人才勉强同意电话道歉,双方同意和解。整个道歉过程王烁仅说了一句话,“这件事我做得不对,对不起。”

  针对王烁的认错态度,网络上掀起了一阵热议。不少网友认为其态度相当傲慢,“王少的一句‘对不起’真是‘忍辱负重’啊。”同时,有网友表示,在2011年王烁曾因持枪案被公诉至东城法院,但最终判决结果并未公开,“如果涉枪案罪名成立的话,在服刑期间怎么会出现在街头嚣张伤人?”

  涉枪案判的缓刑

  针对种种质疑,有记者就此采访了相关司法部门。不过当问及王烁涉枪案的情况时,对方竟表示不方便回答,并希望记者“不要再为难我们”。

  就在网友众说纷纭之际,20日,新华社《经济参考报》记者王文志的一条微博似乎对王烁的恶行做出了一个解释,“根据来自北京市东城法院的消息,王烁持枪案被判的是缓刑。”其更透露,王烁在被判缓刑后,有过两次伤人记录,“一次是在一个物业公司将人打伤,一次是前几天在路上将一媒体记者以及其老公打伤。真是京城恶少。”

  不久后,王文志又在微博中披露了更多细节,“王烁的判决情况:东城法院(2011)东刑初字第00549号,以非法持有枪支弹药罪判处王烁有期徒刑1年6个月;以故意损坏财物罪判处2年,合并执行3年,缓刑4年,考验期从2012年3月16日起。”

  案件回顾>>>

  曾枪指刘涛[微博]老公王珂

  2010年12月17日晚,王烁驾车行至北京朝外大街时,与刘涛老公王珂驾驶的奥迪轿车因道路行驶发生纠纷。王烁持枪状物(已起获)从车窗指向王珂,随后王珂报警。而在汽车行驶至东安门大街时王烁快速倒车故意撞击王珂的汽车,导致汽车起火。案发后警方在王烁的居住地起获了涉案枪支、弹药。经鉴定,其中有杀伤力的枪支为4支、气枪铅弹2000发、军用子弹6发。2011年9月,王烁被公诉至东城法院。

  律师说法>>>

  缓刑是否撤销 还看本次事件性质

  根据我国刑法相关规定,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犯新罪或者发现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撤销缓刑,对新犯的罪或者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应当在总和刑期以下、数刑中最高刑期以上,酌情决定执行的刑期。

  20日下午,天府早报记者就此事咨询四川广力律师事务所曾兴圣律师。至于是否会撤销缓刑的判决,曾律师解释说,“此次事件如果不构成犯罪,那么对之前缓行的判决就没有影响。如果构成犯罪,那么就会执行判决,将其关押。”至于具体的量刑,则要看公安机关对此次事件如何定性,是治安案件还是刑事案件还是民事纠纷。

  京城四少

  王烁

  王烁:其父为澳籍华人富商王志才,是北京著名地产商。前女友周迅:促成王烁和周迅这段恋情的红娘是房祖名。前女友牛萌萌:据说推动牛萌萌走红的金主便是王烁。继母王艳:王艳1999年嫁给王烁父亲。

  汪小菲

  汪小菲:俏江南[微博]集团执行董事。妻子大S[微博]:两人闪电恋爱闪电订婚,让无数人跌破眼镜。前女友张雨绮:2009年,两人经王中磊介绍相识,恋情发展迅速,只可惜并不长久。

  汪雨

  汪雨:上海地产界大亨汪道涵之子。前女友赵薇[微博]:婚前的赵薇鲜有对外承认恋情,汪雨除外。前女友黄奕[微博]:2005年,两人牵手的照片曝光。前女友李钰:已故女演员李钰曾是汪雨的女友。

  王珂

  王珂:在北京注册经营投资公司。妻子刘涛:2008年,刘涛嫁给结识才20天的富豪王珂,并宣布退出娱乐圈。此后王珂被曝负债累累。今年2月,刘涛在微博中首次承认老公曾经破产。天府早报记者雍铃子实习生张钟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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