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2009年7月22日,在纽约时报广场卖艺多年的“裸体牛仔”罗伯特-布尔克当日召开新闻发布会,宣布将竞选下任纽约市长,而他提出的竞选口号是:“把透明度提高至全新水平”。流浪艺人的参选不禁勾起了人们对美国选举制度的好奇心,那么就让我们来了解一下美国的选举制度。
2009年7月22日,在纽约时报广场卖艺多年的“裸体牛仔”罗伯特-布尔克当日召开新闻发布会,宣布将竞选下任纽约市长,而他提出的竞选口号是:“把透明度提高至全新水平”。现年38岁的布尔克过去10年在时报广场卖艺谋生。他头戴牛仔帽,脚蹬牛仔靴,身着紧身短裤,除此而外不着一缕。他弹奏吉他,向要求合影的游客收取一定照相费。纽约市长选举定于今年11月举行。现任市长迈克尔-布隆伯格将谋求连任。
浅谈美国选举制度
选民资格
凡年满18周岁的美国公民有选举权,除北达科他州外,其他州都规定,选民必须事先办理登记手续,方能参加投票。
候选人资格
宪法规定,凡年满25周岁、成为美国公民已7年者,均可竞选国会众议员;凡年满30周岁、成为美国公民已9年者,均可竞选国会参议员。但是候选人在参选时必须在选区居住(因此美国第一夫人希拉里为竞选纽约州参议员而临时移居纽约州)。
候选人产生办法
候选人的产生有许多方式,如党组织推荐、政治权势人物点名、利益集团推举,不过多数情况是毛遂自荐。如属于某一政党的候选人,则必须在某一党内的预选中击败党内其他对手,方赢得该党提名。在某些一党占压倒优势的国会选区内,赢得该党提名差不多就赢得了竞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