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尚有13年合约在身的梁洛施和英皇娱乐的和约官司沸沸扬扬,在绯闻男友超级富豪李泽楷支持下,决意跟英皇对簿公堂解约换取自由身。天价的违约金据说过2亿。梁洛施声称她与母亲因无知及经济压力而与英皇签约,又指双方合约因条款不合情理而无效,要求法院终止双方的所有合约。Isabella于2001年12岁时,由母亲代表与英皇签下唱片及经纪人合约,而母女俩只有小学教育程度,不谙英语及法律文件。起诉书指梁妈妈当时要独力照顾两个女儿,经济拮据,在未能完全理解的情况下才会签下为期10年的合约;2003年,梁妈妈再代表当时14岁的Isabella与英皇签下另一份艺人合约;2006年,Isabella凭《伊莎贝拉》获“金紫荆”最佳新人奖及柏林影展提名后,因被指无心工作而遭“雪藏”,其间经纪人霍汶希建议她向老板杨受成求情及向公司表示效忠,便可尽快“解冻”,并要求她签约,将双方关系由11年延长至15年。Isabella指母亲当年因经济压力及不懂英语才代她签下上述3份合约,而她于2006年因感受“雪藏”压力而被迫与英皇签约。起诉书中部分不合情理的条款:随时向英皇报知所有行踪;离开香港前要得到英皇准许;唱片合约解除后,必须得到英皇同意才能再从事任何音乐相关工作;如因病或遇上意外而无法履行职务,英皇有权解约;因病无法工作,英皇可延长合约期限;未履行职务而令英皇损失,她要负责赔偿;如英皇没有为她推出任何唱片,她不能赚取任何金钱;她只分得唱片销售批发价的4.5%、影像产品销售批发价的2.7%、影像版权的20%收益,没有歌曲版权费。
黄圣依被逼接戏,迫不得已。黄圣依因为参演了周星驰自导自演的影片《功夫》一炮而红,但黄圣依,却在自己最红的时候痛诉星辉公司逼迫其接戏,并要求单方面解约。虽然这件事最后以黄圣依胜利而宣告结束,但是事件本身却是让人看到艺人“迫不得已”的生活。
首届" 我型我秀" 的冠军张杰,曾在自己的博客上悉数了"老东家"上腾娱乐打压艺人的行为。张杰称:" 上腾娱乐所有的艺人,都是靠每月向公司借款生活的,包括房租。" 为了节约交通费,他骑单车上班,而工作中的开支也要自己负担,"我参加公司安排的一些活动,都是打车去的,如果有时候车费高一点,公司就不给我们报销。 "而他的服装和造型费都靠自己打点。最终张杰" 不堪重负" 的以参加" 快乐男声" 的方式向了上腾提出解约。
到36岁才凭电视剧《天幕下的恋人》走红的郑嘉颖,此前被著名音乐人戴思聪告上法庭,要他履行13年前签的一份合约。也正是因为这样,郑嘉颖与戴思聪之间的不平等合约曝光,合约保证郑只要在娱乐圈工作,就要给戴“20%的回报”,戴思聪更因此被媒体称为“吸血鬼”。戴思聪后站出来发表声明,指整件事有可能是一个阴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