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单项奖冠名赞助与回报
赞助金额:20万元
1、荣誉回报:
a、获准“XXX”杯XXX小姐单项冠名权(奖杯注明)。
b、赞助商派一名代表担任大赛组委会副主任。
c、大赛组委会向赞助企业颁发证书及牌匾。
d、赞助企业获邀参加新闻发布会、系列公关活动、决赛颁奖晚会,并入座贵宾席。
e、企业为大赛系列公关活动“美丽眼睛看珠宝”指定参观及联欢企业。
2、媒体回报:
a、带单项冠名赞助商的宣传片在媒体滚动播出。
b、卫星电视转播决赛晚会中出现三次单项冠名赞助商名称及徽标。
c、制作赞助企业15秒电视广告在电视台播放20次以上。
d、选手采风专辑中,背景出现赞助商名称及徽标。
e、本次大赛合作媒体对赞助企业进行大量的宣传。包括《时尚》、《瑞丽》杂志,十二大赛区的强势媒体均进行硬性广告的完全发布。
3、宣传品回报:
海报、宣传单张、决赛晚会门票、大赛纪念画册、大赛专题、VCD、大赛背景版等刊登赞助商广告及名称徽标。
4、形象代言:
a、赞助商所冠名的单项奖获得者可免费担任大赛赞助商形象代言人两年。
b、大赛十佳选手在大赛结束后一年内可免费出席赞助商大型活动一次。
5、门票回报:
赠送总决赛颁奖晚会贵宾票6张。其他入场券20张。
6、其他经双方约定回报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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