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为什么结婚?那些对未来充满了梦想、期待和希望的日子,你是否记得?在这些梦想和希望之中,婚姻扮演了怎样的角色?你对婚姻又有什么企盼?或许以下几句话包含了你的答案:
.我希望与别人分享我的人生经历。
.我希望别人给我的生活带来幸福。
.我希望与相亲相爱的人共度一生。
.我想填补独自生活的空缺。
.我愿信靠上帝,爱一位他赐予我的爱人。
.我不想孤孤单单走完一生,尤其是上了年纪以后。而婚姻是一种保障。
没错,这里面的任何一条听上去都无可指摘。可是,说实话,以上这些都只能算是婚姻带来的附加利益,没有哪一条坚固到能作为婚姻的基石。
很多人被驱使着步入了婚姻的殿堂,并不真正懂得他们的余生将要承担怎样的责任, 无怪乎他们的婚姻自始至终都充满了动荡与不安。
不少作家都给“基督徒婚姻”下过定义。韦恩-奥茨(Wayne Oates)说:“婚姻是彼此担当的爱的承诺;是由悔改和宽恕构筑的二人世界。”
而大卫-奥格斯伯格(David Augsburger)则是这样定义婚姻的,他先问道:“婚姻是相爱之人的个人行为,还是合同双方的公开举动呢?”接着他给出了答案:“都不是。 远不止这些!”
在基督徒看来,婚姻并不仅仅是一纸不可缺少的、具有法律和社会约束力的契约。基督徒认为婚姻是人们当着教会其他成员的面,在上帝面前立下的誓约。人们遵守它,不是因为受到了法律的约束,也并非害怕受到制裁,而是因为无条件地缔结了誓约。这一誓约比任何法律文书更庄严、更持久、更有约束力。
一些心理学家、婚姻顾问和牧师认为结婚就是双方签个合同,许多人欣然同意。果真如此?你是否也有同感?
每一份合同都包含着若干带有条件的条款。而这种所谓有条件的条款指的是合同中双方——无论公司还是个人——被明确要履行的义务(即:如果你这么做,另一方就得那么做)。可是在结婚典礼上和婚姻关系中怎么能讲条件呢?结婚誓词中可没有这么说“如果丈夫疼爱妻子,那么妻子就履行合同”,也没说“如果妻子顺服丈夫,那么丈夫就履行合同”。婚姻是双方做出的无条件承诺。
多数合同里都存在“免责条款”:如果合同的甲方没能履行义务,那么乙方即被免除责任。如果一个人没能遵守合同,那么另一个人也就不受合同约束了。然而婚姻之中可没有免责条款。
既然婚姻不是一纸合同,那又是什么呢?婚姻,是一个男人和一个女人做出的一生的无条件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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