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尚——在现代汉语里面的意思非常简单,即:当时崇尚的风气、爱好。这是一个真正的网络时代,网络像春风吹遍大地,每一个角落都在享受着她的诗意。它像水渗透了生活的深层,化成一种新鲜的血液,永远都在冲荡着人们的心脏。
当所有人在开始网络生活的时候,他的心态是轻松的,自由的。就仿佛是时尚青春男女,穿着休闲的服装去逛街,跳街舞,喝可乐,吃肯德基。这样的生活是没有规律的,完
全是凭着感觉走的。记得有一句歌词这样哼道:跟着感觉走,紧抓住梦的手。
一种跟着感觉走的生活突然就变成了一种具有梦幻性质的半真实状态,似乎只有在余华的小说或者是《百年孤独》里才能找到。然而,这个网络时代,几乎每个人都在说,网络生活,完成了人们这种半真实生活的梦想,完全可以自由地走进文学的虚拟世界。
弗洛伊德说,梦是愿望的最大满足。于是许多在现实生活经受打击的人,便像一条虫子似地潜到了网络中去。在那里,他把生活面貌还原,像个没教养的女人骂大街,一个常对上司低头低脑的人也会立即变得富有个性和有正义感:在论坛激昂文字,对上司指手划脚,对变态的社会愤懑不平,为所有不幸福的人叫喊。所以说,要找愤青,只要点开任何一个论坛,几乎都能见到。愤青是一种情感状态,而没有年龄之分。他或许是一个初涉人世的毛小子,或许是一个常年坐在家里数着岁月的老女人,或许是一个刚刚失业的找不到人生成就感的中年父亲。
有一个公司老总告诉我,从去年开始一直到今年,泡了整整一年,可惜现在没时间泡网了。我问其原因,他告诉我说,那段时间人生失意,公司被整顿,成了一个十足的闲人,泡网不过是让他找到一种发泄生活的渠道,找到了疗治生活伤痛的药。不过现在一切又正常了。
这就是曾经流行的一种时尚,如果生活伤害了你,你就去网络找回失去的幸福感。在那个若隐若现的世界,有你的知己和你一起弹唱另外一种忧伤之曲,找回生活的幸福,扶正生活的重心。
然而网络时尚不仅表现在情感上,网络毕竟也是个工具,在很多时候,人们利用它去丰富周围单调的现实生活。比如上网下载歌曲、电影,或者网上购书购物,或者浏览新闻,然后在某个论坛里再看看中国人是怎么骂日本人的,中国人又是怎么骂河南人的。网络就是把磁带专卖店、影院、书店、商店、外交等等全都搬到了电脑屏幕上。人类史上所有的发明都满足了人们偷懒的心理,网络让成千上万的人成了十足的懒汉,刚流行网络娱乐,又流行网络办公,出现了一批SOHO一族,把办公室都搬回了家里。所以当有人问一个不常出门的网虫会是什么样子?我们完全可以想象出来:他是近视的,怕见光的,头大大的,身体是收缩的。他如果离开了网络,仿佛是鱼离开水似的,呼吸或重或轻的困难起来。
我有一次下午在某地接受电脑培训,一位清华毕业的工程师上台就对大家说,大家晚上好。我们先一惊,后哄堂大笑。主持人马上打趣道,这些搞网络的都是晚上工作,白天睡觉,所以黑白不分了。网络对生活的革命是颠覆性的,它把相当一部分人的生活习惯调整了,它成功地改造了生活,制造了生活,让世界变得缤纷多彩起来。于是我有一个梦想,渴望能在网上开一家公司,让我天天坐在家里避开一切繁杂之事,用鼠标敲开世界的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