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尚其实是一个模糊的概念,尤其是翻开各类时尚杂志,想要从中获得某种启迪,结果是令人更加不得要领。谁能知道,正统典雅的宝姿与前卫怪异的三宅一生,究竟哪一派才是真正的潮流风标?
满街都是为新新人类设置的时尚:炫紫口红、银彩眼影、露肩露背露脐装、军绿板裤、松糕鞋、五彩电脑、纯银首饰、藏式风情以及亮晶晶的张惠妹、摇头晃脑的张震岳,自
然还有网恋、创业、贷款消费、蹦极和探险,Cool、High、“拉风”是他们的专门术语,甚至连略带沧桑的蓝印花布,都是他们追求新奇品位的象征,而对上一代的人来讲,蓝印花布岂是纯毛料子的对手?
年轻的时尚是充满一往无前的勇气和激情的,每回去迪厅看到那些无所忧虑又迷茫的小脸,内心真是百感交集,忍不住便要回想自己曾经也这样肆意地挥霍过青春,所以我羡慕他们。16岁就去考模特,做迪厅DJ,做啤酒促销,他们可以无所顾忌地花掉手中的每一分钱,可以任性地赚钱、熬夜、换手机、穿名牌、开店、上网和恋爱。
在新新人类心里,时尚是没有范畴和确定定义的,一切都可以说成“我喜欢”。除了吸毒,我赞成他们一切个性张扬的行为,甚至包括文身,染暧昧颜色的头发,喜欢各种恋爱。
我痛恨自己在20岁的时候没有听说过蹦极或探险旅游,更不懂得赚钱花钱,那时我们只知读书,毕业以后才敢用潘婷来洗头发,24岁才知道CD口红和香奈尔5号。大学时代始终是我耿耿于怀的岁月,在最青春灿烂的时候,我们却不懂得如何令她美丽。我怎么都想不明白现在的孩子一样在读书,为什么他们就可以穿耐克和佐丹奴,可以结伴去新疆、西藏,可以在网络上结交各地朋友?而我们当年只能在三毛小说里憧憬浪漫人生。老套的白领们也上网,但他们只跟机器对话,拒绝在网络上跟人交流,所以他们没有浪漫的网上爱情。他们也想自助探险,但一番思前顾后,出门还是跟旅行团保险和经济些,结果是他们只多了些梦想。不像新新人类,只要愿意,他们可以做到没有梦想,因为他们的梦想都能够逐个去实现。
时尚其实是一种全方位的生活,尤其是年轻的时尚,朝气十足,不顾一切,是鼓动人心的时尚。他们尝试一切新的东西,连打网球,他们都嫌太优雅,不够刺激。他们想走遍天下路,吃尽天下美食,而不只是麦当劳、肯德基,他们开始不幻想天长地久,并且“花明天的钱圆今天的梦”,他们比上一代不知要勇敢多少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