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泄
许多夫妇之间都有过这样令人懊恼的经历:丈夫在做爱过程中射精时间不能超过几分钟。事实上,有一些调查结果已经显示,大多数男人都无法在射精两到五分钟之后阻止高潮
到来。所以如果夫妇双方为了早泄的问题而烦恼的话,他们最好先咨询一下如何定义这个“早”。出于我们的方便,这里我们把它定义为在夫妻希望高潮到来之前就已经经历了高潮,并且这个问题长期得不到改进。
和其他问题一样,早泄的原因也有许多,可能其中最普遍的就是男性过度专注于自己的感官刺激,导致他的注意力集中到了正在发生的事情上。要想令他们把精神集中到性爱交流上,男性需要在关注自己的乐趣之前,更多地注意他的妻子以及她的感受。通过练习,男性可以做到在做爱时思想少开小差。双方精神上的沟通要比他对自己所得到的物理刺激的关注重要得多。
“你想要做什么?”
在每个我们所做的关于性的讲座中,都会被问到口交的问题:“《圣经》中是怎样形容口交的?它是一种罪恶吗?”就像手淫一样,这是一个没有在《圣经》中被直接提到过的话题。书中从来没有说过它是被禁止的,但同时也没有哪个地方提到过鼓励这种行为。然而,没有被明确禁止并不能说明它是正确或者说是有必要的,没有被鼓励也不能说明它是错误或罪恶的。我们必须让书中其他的原则来指导我们。
在《圣经·新约》中的《犹太书》第七章,以及许多其他的《圣经》片断里都提到了性道德以及罪恶之地索达姆和蛾摩拉城的问题,这些问题中也包含了口交,《圣经》中认为这是对上帝赐予的性爱的亵渎。这种观点在许多字典里得到了证实,因为它们对“sodomy”个词的定义不仅包括同性恋行为和人兽性交,同样也包括对异性的口交和肛门性交。
然而,也有一些人指出《圣经·旧约》中的《雅歌》中曾多次提到了通过嘴来获得快乐,并将它作为《圣经》中提倡夫妇双方口交的证据。他们还指出,人体神经末梢最集中的两个地方就是阴茎/阴蒂和舌头,并以此佐证他们的观点。这样一来,口交就成了取悦对方的一种自然方式,并且符合了上帝对我们身体里最易唤起情欲的部位的设计。
对于这个问题,夫妻双方需要在生活中做出坦诚讨论。大多人会通过各种途径找理由来说服对方。如果双方就这个问题达成了一致,那么它就不成为问题了——他们当然有权利按照自己欲望的指示进行下去而不再对这个问题作任何深入的探索(然而,我们还是要提醒这些夫妇不要过度的沉溺于口交的乐趣,而失去了真正的性交所带来的交流机会)。
如果双方不能就这一点达成协议,特别是一方十分坚持的话,那么这个问题可能会引起极大的争端,这是不应该的。放弃一种不必要的行为毫无疑问要好过不顾对方所感受到的侮辱和侵犯,以及对这种行为的厌恶而继续坚持下去。当然我们可以把这个问题保留到以后继续讨论,但如果这种亲密行为是在强迫下完成的,很难想象上帝会对它感到满意。
《圣经》中对这个问题最直接的论述可能出现在《圣经·新约》中《罗马书》第十四章的第3—5节那里,在这里保罗曾经就例如节食、圣日仪式等存在争议的问题发表言论:“吃的人不可轻看不吃的人;不吃的人不可论断吃的人;因为上帝已经收纳了他。你是谁,竟论断别人的仆人呢?他或站住或跌倒,自有他的主人在;而且他也必要站住,因为主能使他站住。有人看这日比那日强;有人看日日都是一样。只是个人心里要意见坚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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