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1年出生,原居东北某小城市,现居北京,IT从业人员,性伴侣数10人,均为男性。
离异。曾分别和三人,和二人同时保持性关系。
曾经在网上看到一项调查的结果,71年出生的人平均性伴侣数目为10人,而自己恰好是10人。
我的父母都是干部,我是他们最小的孩子,父亲对我管教很严,母亲虽然宠爱我,但是很在原则。父亲对我穿什么衣服都管,小时候父亲不许我穿时兴的毛衣。
在我小学四年级发生的一件事,给我留下了很深的印象:大概是亲戚给我买的一条裤子在裤角旁边有四个小扣子,在当时可以说是标新立意了,我非常喜欢,但是我父亲有剪子将扣子全部剪下去,才允许我穿。别外梳头发,也不允许经常变换样子。
如果不是因为婚姻悲剧,我不可能拥有现在的生活方式。结婚前我和男友便发生了性关系,那以后我便发现我们之间很不合适,但是因为有了性,我认为自己不应该离开他,便结婚了。可见我那时是将贞操看得很重的。
我和丈夫是自由恋爱,他是我的第一个男友。
婚姻悲剧决定了我的变化。
结婚后不久,丈夫便有外遇了,那是他单位的一个同事。这种事情,第一个知道的是妻子,最后一个承认的也是妻子。我不敢承认和面对。同他谈过,他也否认,说只是好同事。
就是在这种背景下,我还决定要孩子。我需要孩子来拯救家庭,为“压舱”。但这并没有达到目的,丈夫和那个女孩子一直偷偷在一起。
有一天我回家早,在家里堵上了他们。门反锁着,我狠敲,开门的丈夫只穿一条三角内裤,那个女孩子在场。我让他们做出解释,他说自己病了,她来送单位的文件。
那个女孩子单身,他们好像也很相爱,但很奇怪的是,丈夫一直没有提出过离婚,也一直没有承认他们之间的关系。但在那个小城,这似乎已不是秘密。我仍然不敢承认和面对。
后来丈夫和那个女孩子一起辞了公职,到南方做生意。丈夫否认是和她一起去的,但他单位里的人都知道他们是一起去的。
我在想,就给他们几年时间,他玩够了,就会回家。
但我那段时间常一个人以泪洗面。
直到有一天,单位里的同事同我谈起这事,我回到家哭得一塌糊涂,才给妈妈打电话,说自己很难受,请她过来一次。那天我对妈妈说了一切,妈妈说,我们也早就知道了,但不敢和你谈,怕你更难受。
本文节选自中国社会出版社《中国多性伙伴个案考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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