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是一位处长,有家室。他很喜欢我,但我一点儿都无法接受他。他对我做出种种许诺:如果我作他的情人,他会给我买房子,给我钱。还请我到他的办公室去,以示他对我的信任,他说:像我这种地位的人,如果不是很在意你,很信任你,怎么可能领你来我的办公室呢,我在单位的形象很重要呀。
朋友们都劝我,接受F,以换得宽裕的物质生活。在东北,女人,特别是离婚女人靠一个男人以获得经济帮助的情况十分常见。我终于说服自己接受了F,他也给了我很多钱,但是我只同他睡过两次,就再也无法接受他了。和他在一起时,我整夜睡不着觉。我想我宁可不要钱,也不能同他在一起了。因为我实在对他一点儿感觉都没有,只有感受,感受便是和钱连在一起的。
我以前与别的男人交往时,从没有把感受作为最重要的,也就是从来没有把得到钱作为一个首要目标,我不想把自己放得那么低贱。这一次我试着去做了,但我做不到。我很难受,我离开了他。
最多的时候,我同DEF三个男人同时保持着性关系。
G,也就是我的第7个男人,是到北京后出现的。
我是一年前到北京的,到北京后我对自己的要求严格了。我觉得新的生活开始了,我给自己定的目标是找到一份婚姻,改变现在的生活方式,这份婚姻只是为了婚姻,可能与感情无关,对方年龄大些也没有关系。
就在北京工作不久,单位里的一个比我小整整10岁的男孩子对我表示了好感。直到现在我也搞不清,他怎么会喜欢我。他是一个很清秀的男孩子,我很喜欢他。他有一个同居女友。
一天晚上一起吃饭后,他送我回住处,说:既然我们彼此有好感,为何不为了好感而放纵自己呢?
他的话很打动我,我接受了他。这一方面在北京我很寂寞,没有朋友,另一方面他也满足了我的虚荣心,有一个比自己小10岁的情人总是一件让女人很虚荣的事情。
我们都知道我们的关系不会有什么结果。我对他界定过我们的关系:不要爱上对方。
我以前遇到的男人都比我年长,他们宠着我。现在轮到我宠着男人了,因为G比我年小。工作中,我也极力维护他。从他身上,我找回了自己已逝去的青春。
当我把身体给他之后,我内心也很依恋他。这是喜欢,不是爱。
我的第八个男人是网友,在网上聊了很长时间,后来又通电话,他的声音很像D。我们就见面了,第一次见面便做爱了,可以说除了性没有别的什么。事后我说,不要再见了,不要再发生了。我们就再也没有联系过。
本文节选自中国社会出版社《中国多性伙伴个案考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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