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9岁,未婚,生活在北京,广告业。
性伙伴的数目:男20,女15。
目前有两个。一个是爱人,有时住在一起;另一个在上海,我们经常电话做爱。忘了说了,两个都是女的。
我是个在性观念和性行为上比较开放的人,之所以形成这种性观念,似乎与外界环境的影响没有太多关系,似乎与本性有关,但本性是否因外界影响而成,我就不知道了。
天生就这样,性观念比别人开放。比如我小时侯就觉得妓女的职业没什么,没有歧视感。
我跟大家接受的传统教育一样啊,没多也没少,所以我猜想这是天生的。稍微比别人特殊一点的,就是小时候家里有很多外国书,间谍啊,反侦探题材的,性爱描写比较赤裸。都是我妈的书,我经常偷来看,有一本书里描述了三个人(一男两女)同时发生性关系,给我印象挺深的,我当时就想着,将来有机会我也试试。
22岁我第一次与男友发生性关系,当时除了怕疼,在心理上是没有什么障碍的,如果不疼的话,我是可以轻轻松松地完成整个性爱过程的。
在我看来,性生活本身不存在任何特殊意义,它和拥抱、接吻、握手、吵架、和朋友共进晚餐、等等,拥有共同的含义,即:这是两个人拥有相同意愿并且去实施了的事件。我的性行为能够与性观念达到统一,
但并非观念开放,性行为就能跟上。做不做,完全在于我的想不想做,而不在于我可不可以做它。
我虽然观念开放,但做爱次数不是很多。你看看我性伙伴的数字,总共加起来也就三十多个,按照我这么放得开的人,怎么也得几百个:)呵呵,之所以没那么多,也跟性欲有关,我没那么强,相反有时对这事提不起兴趣来。
我和很久以前的一个女朋友同居期间,在网上认识一个上海的男网友,是个大四的学生,他打算用所有的积蓄买上海至北京的往返机票,来和我做爱。这给我带来很大的满足感。我挑了一个上班的日子让他来北京,白天家里就我一个人,我就在我家里和他幽会。他进我家之后,我就有点后悔,因为他长的不帅,整件事情就不够玩的级别。但人来了我必须和他做,就咬着牙做了。在做的过程中因为没“晕”,所以有内疚的心态,我觉得是不是对不起我爱人啊,在我们睡觉的床上弄了一个男人回来。(其实如果我喜欢这上海男孩的话便不会有内疚心态,内疚心态只是给自己的不情愿找了理由罢了)。下午我就把他打发走了,他举目无亲的也不知住在哪里,事后我有一点罪恶感,但被我克服了。
本文节选自中国社会出版社《中国多性伙伴个案考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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