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M的关系由性伴侣开始,后来我喜欢他了。他已婚,我开始没介意,觉得不防碍我喜欢他。后来他老婆来北京了,他得跟老婆住一起,不能和我在一起,所以我不干,让他离婚。那时候年轻,不知道婚姻对男人意味着什么,我以为互相喜欢就可以什么都不管。
后来当然离不了,孩子房子什么的。可我还是想和他在一起,就提出搬到他家住。我曾设想过三人组成的家庭世界,他一三五住大老婆房间,二四六住我这,只要她老婆愿意,我没问题。
后来可能他老婆不愿意,并且对孩子影响也不好,两个妈,他爸两个屋来回窜,成什么了。所以后来也没成。还有一个主要原因是我后来更喜欢女的了,否则,我还是会坚持住他们家的。他老婆要是不愿意,就让他给老婆做思想工作做到愿意。
我的性伴侣还有G,做过不到十次,但是给我留的印象很深。我曾经喜欢过他,大概半年多,后来就喜欢M了,因为M更灵秀,G有点愣。但是G床上挺好的,给我的印象是实心的金子,不是空心。就是有分量的意思。我和他不算开始也不算结束,什么时候大家都有兴趣的话,还可以做做。
另外的人没什么好谈的,其实都忘得差不多了,我做过就忘,所以看着也不象做过几十个的人。
另外还有SM,我本人非常喜欢。我理解的SM是一种令人沉醉的性游戏,虽然通过性的形式虐恋的手段,但最终更多满足的是精神而不是肉体。我有两次SM经历,都很失败。一次在一个四十多岁男的的车里,他形象不好,被他玩弄我心不甘情不愿的,就没找着感觉;还有一次在上海,他就喜欢捆人,别的什么都不会。两次都没找着感觉,后来就暂时放弃了。
我最希望的SM对象是我的女朋友,因为信任她,接受她,她做什么我都愿意。
6、你的家庭、同伴、单位、社区……或其它机构,对你的多伴侣性行为分别在哪些方面构成限制或促进,在多大程度上影响了你的行为,你对这种限制与影响的自我感觉?如果前后有过变化,请分别描述。
我没有成家,有一个同伴不经常住在一起,同伴对我与情人的性行为有一定限制,因为我得偷偷摸摸地进行。我去同伴家住或她住我家时,我就不能和情人联系。这挺尴尬的,但我不得不维持,因为两种关系我都想维持下去。
同伴指的是我女朋友,和我住一起的人,情人就是上海那个性伴侣。
本文节选自中国社会出版社《中国多性伙伴个案考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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