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爱情是一种情感与生理活动,而婚姻是社会行为。婚姻被视为爱情的“有效”与“结果”之标准是一种社会标识,这种标识时常是与人的本性相冲突的。面对文化的强加,以及内在生命的本能招呼,我们应该选择哪一个?我以为是后者。
3,那么,什么是爱情有效与否的标准呢?应该是:是否真正热烈地相爱了,拥有了,
给予了,获得了,快乐了。两个人认真地谈了一把恋爱,并且从这恋爱中获取了精神与情感上的享受,这便是爱情的真正“有效”性。
4,世间之事最美的是过程,而不是结果。人的生命都是一个过程,还有什么东西是有必然的“结果”的呢?当我们撤手人寰的时候,还会计较什么结果吗?谈恋爱也是一样,重在过程。如果将婚姻看作目标,当这“结果”真的达到了,很多人都会觉得不如过程美丽。
5,一份恋爱是否最终以婚姻告终,并不取决于我们开始这份爱情的时候怎么预计的。有明确结婚目的的恋爱,最后各奔东西的不也是占大多数吗?最初并未想成为伴侣的异性接触,许多不是也走进了围城吗?走进围城的恋人,最后许多人不是也要冲出围城吗?这样一看,当初恋爱之前问一句是否会有“结果”,又有什么意义呢?
6,只要相爱了,就去认真地恋爱。如果两个人真的相爱,真的和谐,即使对于那些最初死心塌地的独身主义者来讲,最后也是难逃婚姻这一劫数的。因为人是群居动物,疯玩到一定年龄,没有不渴望进入婚巢的。聪明的女人应该做的,是引那个自己想嫁给他的男人一点点上圈套,让他追着你结婚。如果相反,两个人谈恋爱中渐渐发现不相适合,那时再分开,也不算什么损失呀。
7,上面所有的设想,都是建立在理想主义基础上的。现实中,我们不得不考虑陷入“无效恋爱”中是否会耽误太多青春,错过更好的有可能“有效”的异性,情感的付出是否会造成“亏损”,自己在婚姻市场上价值受损,等等。
所以,不同的人应该做出不同的选择,如果你对上述这些风险都自觉无力承担,并且确信对这些风险的恐惧远远超过对爱情的向往,那就还是不要谈“无效恋爱”的好。如果你处于两难选择,拿不准孰重孰轻,我的建议是先用“半颗心”谈“无效恋爱”,把对方当情人交往好了,同时留半颗心留意更适合的异性的出现。
“半颗心”,绝不意味着不是真爱,而是对这份爱情持一份现实主义的态度。
四
不久前我又见到了小蛙。
我们几乎没有谈及她的无效恋爱。
我只是帮助年仅24岁的她规划人生的前途。我鼓动她去考研,重返校园,使自己在未来的职业生涯中多一份竞争力,给自己此后漫长的人生确定一份职业的安全感。
我确信的是:女人很难靠自己的力量在爱情与婚姻中得到幸福的保证,但是,她们可以在职业中得到幸福的保证,而这将有助于冲淡前者失败是带给她们的精神与物质的双重伤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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