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大学毕半年后,工作然没着落。父亲只好提着贵重礼品,带着我一起去找他的老领导,局办公室李主任。
父亲将我的毕业证交给李主任,李看了看我说,小伙子长的不错,不过,我们这里不缺人呀。父亲说,我儿子写得一手好文章,他可帮您很多忙的。一听说我会写文章,李说,你不是中文系毕业的,真的能写东西?我说,我爱好写作。李说,你的文章报刊发表过吗
?我说,发过,今天的晚报就有一篇。李找晚报。我指着我的文章说,就是这篇。李看了看,问,你发表的文章多吗?我说,还算可以,一个月有十多篇。李说,好吧,我先和你父亲商量商量。
李主任将父亲拉到房里,片刻才出来。回到家,父亲对我说,孩子,李主任同意帮咱们的忙,但有一个条件,你必须答应。我说,什么条件。父亲说,李主任说,他也是个爱好写作的人,但屡屡投稿都不见发表。所以,他想和你合作。今后,你投给报刊的文章,也署上他的名。我说,爸,这怎行?父亲说,怎不行?不就多个名吗?虽说少了你几块钱稿费,但你的工资多着呢。父亲说,他已答应了此事。我被迫接受下来。
我很快就进入局办公室工作。成为局里的笔杆子。每次投稿前,我都将稿子交给李主任看,因为是合写的稿子,不给他看看不行。李看稿子后,时不时地改一二个字,表示意思。我们一连在报上发表了十多篇文章。一时,李的名声在局里大展。李的名总署在前面,不知内情的人见我常将稿子交李看,就背后却议论说,文章是李写的,我只是帮李抄稿子。有人问李,是不是这样,李点头。我非常气愤。
一天,李交给我一封信说,你是怎么搞的,抄起别人的文章来,害得我丢人。原来,信是报社转来的,说那篇《冬韵》是抄作者心海去年发表在京城某大报上的文章……我说,我并没有抄人家的文章,也许是碰车吧。李说,你惹的祸,你去摆平吧。不要让人家找到局里来。你丢得起,我可丢不起。
李果然中计。原来,我将过去用笔名发表的文章交给报社同学,叫他帮忙治治李。
过后,我再将稿子给李看时,李谢绝了,并说,以后也不要再署他的名了。(文/心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