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5/6
今天是放假的倒数第二天,我去钱柜唱歌。和谁?呵呵?还能有谁?我的死党们。昨天晚上鹏哥喝多了,是不是谁都可以借着酒撒点酒疯,还好我保持冷静了,糗事不能干太多!你们是男人,而我不是,男人以搂着一个好皮囊而错以为有了万两黄金的荣誉,女人不是
,我不知道我想要什么,或者是什么都不想要?我对借酒劲泡妞的男人不感兴趣,至少说明他是个怂人吧!所以,即便是关灯,拉窗帘,我也没有兴致干坏事,即便他扑到我怀里,我也没出轨。感谢上帝,昨晚我算是克尽职守了。
实际地说,只有酒精能让人犯迷糊且良心不受到责备,想干坏事就干,男欢女爱随便(反过来说,酒醒后承受不了指责就别干坏事)。就着震耳欲聋的音乐喝酒!喝到身体为先,意识透明。而酒肉穿肠过后,我又在哪里?睁开眼睛,我接受不了晃眼太阳,趁着黎明前的昏暗拉上窗帘开始睡觉,地平线平直的向世界尽头延伸,而我希望一头栽倒下去,让臭男人见鬼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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