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经济地位与生存状态
女性在社会经济关系中的地位是衡量和评价女性地位的物质基础,在社会地位诸因素中处于核心地位。经济是妇女独立的重要条件。
1924——1990年,蒙古实行的是社会主义计划经济,公有制。国际上,在经济互助委员会的框架里发展经济。蒙古女性成为经济建设不可缺少的中坚力量。据1989年的统计,在国民经济各部门从业的女性占68.4%。女性就业的领域很广,在国营单位、农牧业部门,女性就业人数占45.3%;文化艺术、社会保障系统女职员占70%-77.8%;中小学教师占70%;中等专业技术学校教师占50%,高等院校教师中的三分之一是女性。
蒙古社会经济转型以来,伴随着私有化的推行,国营企事业单位纷纷解体,私营企业不愿接收女性,女性失业面不断扩大。据资料显示:2002年,蒙古注册失业人口3.09万人,其中女性失业人口1.68万人,占54.3%。据1992-1998年的统计,蒙古女性失业率比男性高出6%-10%。失业导致了贫困,收入低、失业后社会福利的取消都使女性及其供养的家庭日益陷入贫困。早婚与高离婚率使单亲母亲家庭的比例提高,据1998年的统计,在蒙古53.53万个家庭中,女性单亲家庭有5.453万户。其中,城镇女性贫困家庭占47.1%,农牧区占36.1%。女性单亲贫困家庭又是多子女家庭,在5.453万女性单亲家庭中有1.1329万户有5个以上的孩子。在社会主义体制时期,由于蒙古地广人稀,政府鼓励多生育,对多子女家庭给予奖励补贴。社会转型以后,政府削减了对学龄前儿童的补贴。这对独自承担抚育多子女的女性无疑是雪上加霜。而失业女性再就业则困难重重,在劳动力就业市场上,因性别、容貌等遭到用人单位拒绝。曾在国家企事业单位工作过的失业妇女由于没有经过再就业训练,只能从事家务、作小生意或到私企从业。她们的工作,没有社会和健康保险,她们得不到任何支持与帮助,她们未来的生活保障、社会与健康保险金额只能从今天一点微薄的收入中获得。
检视蒙古妇女的生存现状,以上两个方面清楚的表明,在社会转型期,蒙古国妇女的生存与发展状况与社会主义时期相比明显下降,十几年过去了,仍没有达到改革前的水平。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的转型造成的许多社会和经济问题:失业率升高,通货膨胀,实际工资减少,宏观经济不稳定等等,使转型过程中的女性尤其处以不利的地位,她们失去了在社会主义体制下所享有的权益及所取得的成就。所谓的“民主”制度非但没有消除性别歧视,反而扩大了性别差距。它减少了女性的政治参与,增加了女性的失业。广大妇女成了社会转型代价主要的承担者。那么是什麽原因导致了蒙古女性社会地位发生了这么大的差异呢?首先,社会主义时期蒙古人民革命党领导下的政府,把尊重妇女,保护妇女,当作社会进步的一个重要标志,高度重视妇女的进步与发展,把男女平等作为国策,依法维护妇女在国家政治、经济和社会生活中的平等地位和各项权益,使妇女的地位从根本上得到了保障。而在社会转型期,政党林立,权力斗争激烈,政府更迭,政策执行没有连续性,妇女权益保障仅停留在竞选口号上。其次,经济转型、社会保障体系尚未健全完善。原有的与社会主义计划经济体制相适应的社会福利和保障体系被打破以后,与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社会保障体系难以很快建立健全,社会弱势群体,尤其是女性,必然收到较多、较大的冲击。再次,蒙古国经济体制和社会制度的转型,其本质是追求效率,弱化公平。由于女性的生理特点,再加之长期以来形成的男性中心的社会性别机制和性别观念的作用,使女性整体上沦为低效率的群体,因此在现阶段,在社会资源从低效率者向高效率者流动时,女性获得社会经济和社会权利资源的渠道和能力减弱,社会地位必然下降。要解决这些问题,调整社会结构和社会资源的占有与分配机制是关键的一环。蒙古政府对此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应从法律法规的制定和执行上给予女性和男性同等的、甚至更为优惠的条件,帮助她们走出困境,消除贫困。
参考文献:
蒙文资料(转型期蒙古妇女现状),联合国妇女基金会2002。
魏国英主编:(女性学概论),北京大学出版社2000年出版。
文/北京大学东语系 吴新英
[上一页] [1]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