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联合国妇女基金会2002年的一份调查报告中的有关数据,蒙古国在由社会主义社会向市场经济及民主社会转型的十几年中,蒙古妇女并没有走出困境,她们的社会地位、生存状况并没有明显好转,她们在教育、经济、政治与社会参与、婚姻家庭、卫生健康等方面所应享有的权益,远没有恢复到20世纪90年代前社会主义时期的水准。在社会转型期,蒙古国妇女的生存与发展状况与社会主义时期相比明显下降,十几年过去了,仍没有达到改革前的水平。所谓的“民主”制度非但没有消除性别歧视,反而扩大了性别差距。它减少了女性的
政治参与,增加了女性的失业。广大妇女成了社会转型代价主要的承担者。
再谈社会转型与蒙古妇女
八年前,我就社会转型期蒙古国妇女的现状进行了调研,并在北京大学中外妇女研究中心举办的国际学术研讨会上作了演讲。八年过去了,作为社会转型代价的主要承担者蒙古国妇女,她们目前的实际状况如何呢?事实最有说服力,根据联合国妇女基金会2002年的一份调查报告中的有关数据,我们发现,蒙古国在由社会主义社会向市场经济及民主社会转型的十几年中,蒙古妇女并没有走出困境,她们的社会地位、生存状况并没有明显好转,她们在教育、经济、政治与社会参与、婚姻家庭、卫生健康等方面所应享有的权益,远没有恢复到20世纪90年代前社会主义时期的水准。因此,笔者就以下两个方面再谈社会转型与蒙古妇女。
蒙古国概况:蒙古国国土面积156.65万平方公里,领土面积居世界第17位,是中国的北邻,首都乌兰巴托。蒙古国原称外蒙古或喀尔喀蒙古。1911年12月,外蒙古上层封建喇嘛、王公贵族在沙俄支持下宣布独立。1917年沙皇垮台后复归中国。1921年,受前苏联十月革命影响,人民革命取得成功,同年7月建立君主立宪政府,1924年废除君主立宪,成立蒙古人民共和国。1945年2月,美、英、苏三国首脑雅尔塔会议规定“外蒙古(蒙古人民共和国)的现状须予维持”,并以此作为苏联参加对日作战的条件之一。1946年1月5日蒋介石政府承认外蒙古独立。1949年10月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和蒙古人民共和国建立外交关系。1992年改名为蒙古国。目前,蒙古国人口总数250万,其中女性人口125万多,占人口总数的50.4%。
一、蒙古妇女的政治参与状况
妇女参政的广度和深度是体现妇女生存与发展状况最重要的指标之一。1921年以前,在传统的游牧社会背景下,蒙古妇女完全被排斥在社会政治生活之外,被紧紧的束缚在蒙古包,贫穷落后的小游牧经济当中。
1921年,人民革命胜利以后至1990年代,蒙古妇女的生存与发展状况发生了深刻的变化。在近70年的时间里,执政的蒙古人民革命党及其政府重视妇女工作。早在1924年颁布的蒙古第一部宪法中就以法律的形式确定了妇女应享有的权利,建立了各级妇女组织,制定了保证妇女参政的各项政策,规定议会里的女性代表不能低于25%。1931年召开的蒙古大呼拉尔会议的600名代表中30%是女性代表,有16名妇女进入政府担任正负部长。
1990年以后,蒙古国社会转型,虽说1992年修订的宪法,再次确定了男女公民政治参与的平等权利。但由于与蒙古国在经济政治上有着密切联系的前苏联解体,苏联对蒙古的经济援助中断,蒙古陷入经济危机。一党执政变为多党组阁,蒙古社会政治经济体制发生了重大变化,各级妇女组织陷入瘫痪、解体,妇女参政的比例骤然下降。1992年,当选为国家大呼拉尔的76名议员中仅有3名女议员,占议员总数的3.7%,政府成员中一名女性也没有。此况到1997年才稍有改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