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为什么调查中大部分的公众却对此并不赞同呢?
在采访中记者发现,一种比较普遍的看法是大学生不该特殊化。黄女士觉得这种现象说明文凭不再是衡量一个人的首要标准了。她说:“文凭并不代表能力,难道有了个本科文凭就该拿高工资吗?”
3月30日,记者电话采访了浙江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工资处的工作人员,他否认了《东方今报》报道中提到的有关浙江省已经出台了大学生最低工资标准的消息。据了解,每个省都会由省政府制定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同工同酬,这个标准所适用的人群,不会区分劳动者是不是大学生。
3月31日下午,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工资研究所所长苏海南接受了记者的采访。据他讲,国家实行的最低工资保障制度,对各地都是强制性的。我国的最低工资制度是以就业形式来区分的,并没有针对农民工、大学生等特定就业群体的特殊政策。
苏海南不赞同制定大学生最低工资标准。他认为,大学生就业的单位、行业和形式千差万别,从技术上来说,制定这样一个标准存在很大困难。其次,按照发达国家的情况来看,制定统一标准也没有必要——大学生就业行情是一个市场调节的过程,单位出的价只要不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都是合法的。
在采访中,苏海南还谈起了各地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发布的关于新参加工作的大、中专毕业生工资指导价。他说这个指导价不是强制性的,而是约定性、指导性的。“就像我们20世纪80年代刚开始改革开放时,有牌价、指导价、协议价一样。指导价虽然不能与市场价完全一致,但它释放出这样一个信息:政府希望这样。同时信息的提供,总是在对市场做了一定分析的基础之上得来的,所以它能起到引导的作用。”(文/谢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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