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我一上班,就看到一个客人蹲坐在门前,睡得死死的,我还差点踩到他。
而我为什么能够判断出他是客人,而不是流浪汉呢?
因为我开的是一家美发屋,而他是我店里的熟客,每次都非得指名我亲自替他染发不可。
但我特别记得他,并不只是因为他是熟客而已,而是他有个特长,让人不想记得他都不行,那就是:
他把我店里所有的雌性动物都染指了!
我不否认有些人天生就是很会到处乱搭讪,但是他涉猎的范围之广,简直到了不挑食的境界!
我的学徒、洗头小妹、女性客人、甚至是我的西施爱犬“伊莉莎白”……每个都被他哄得服服贴贴的。
但,他是个好客人,同时也因为熟了而变朋友了,所以我对他的感觉,是又爱又恨的复杂情绪,尤其是我的伊莉莎白显然比较喜欢他时,我简直恨死他了!
我一边打开电动铁卷门,一边把他摇醒:“情圣,天亮啦!”
他就像雕像一样,被我一碰就倒,我只好用拖的把他拖进店里,搞不清楚状况的人,说不定还会以为我是正在处理尸体的凶手咧……
伊莉莎白似乎很不满我这样对待他,汪汪的叫着,在我身边绕,不时发出嘎噜噜的愤怒低吼……
我每天都会带我的爱犬来上班,那是因为我很疼爱它,舍不得把它独自留在家里﹔但是现在比起我来,它还比较重视这具尸体,我太痛心了!呜呜呜……
我把尸体扔在沙发上,开始整理店内,准备开店,背后徐徐传来说话声:
“这年头当老板的人,居然还要自己来开门?真命苦啊~你的员工咧?”这小子一醒来就在挖苦我。
“这年头啊,想指望员工不如指望自己,比起开门这件事,我觉得更命苦的是我一早就要处理你这具尸体!”
“我是客人耶,我可是从昨晚就来这儿等着了喔。”他自顾自的到后面厨房找水喝,简直就像在他家!
“好吧,这位客人,今儿个想染什么颜色啊?昨天我才刚进一批新颜色,你还真会挑时间啊~”
“这回你的新颜色派不上用场了,我想染回黑色,回到最纯正的我。”
他正经八百的说着,但我却是忍不住大笑:
“你是说你要金盆洗手吗?别傻了!连我的狗都泡的人,说什么金盆洗手,鬼才相信!你的基因里哪有什么纯正啊?”
“我觉得你真的是愈来愈大胆了,我再“郑重”重申一次,我可是“客人”耶!对客人要卑躬屈膝的,老师没教过你吗?快替我染回黑色~”
也许是因为其它人都还没来吧,所以我才能不用顾虑身为老板的身份,而大肆跟他开着玩笑,而我们也很习惯这样的沟通模式了……
“喂,我还是很好奇耶,你为什么会突然想“从良”啊?”我先替他稍微把头发修一下。
“我不知道该怎么说,或许有一天,等你也交过像我这么多女友时,你就能体会那种感觉了吧?”他又在讲那种吊高空的话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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