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经是两年多前的事情了。我毕业的那天,走出校门的时候发现小如正站在门口等我,还是那幽深孤冷的眼神,苍白的微笑,头发在风中肆意飞扬。
我和小如慢慢地走着,穿着风衣,穿过受伤的风。
然后我听到小如那让我受伤的声音,我要走了,离开这里,为自己的梦想去奋斗一次。
当小如赤裸着爬进我的怀抱里的时候,我突然失去了性欲。
我们并排躺着,看着在垂吊的白炽灯散出来的光圈,灯罩上方不停晃动的阴影。
我问她,“你不懂得伤心和哭泣么?”
她跟我说,“当你看到我的眼泪的时候,就请你杀了我。”
我说,“我会的。”然后我咬破了自己的嘴唇。
再一次见到她的时候是两年多后。我看到一张报纸上刊登出一个二线明星的死亡消息,是自杀,中一氧化碳而亡,死时面带微笑,嫩如桃花。有评论认为她是死于压力,因为她生前生活放荡,跟多名导演有过不正当关系,并拍过三级片,带有多重不为人知的秘密,更有评论指出她其实是一个
同性恋者。她叫小如。
小如最终拥有的只是我的眼泪,但是她也没有看到。我不知道她流过泪没有,以后是不会了,因为,天使是不会流泪的。
最后一次见到她,是两年多后的第二天。
我去投案自首,让我去自首的是她脖子上的那枚唇印。那是我的唇印,我不知道自己怎么杀死她,但是我知道,那不是幻觉,我可以证明确实是我杀死了她。
后来,我被查出一直患有夜游症,我其实一直就是个隐性精神分裂者,并带有严重的幻想症。这些症状是在受了某种刺激之后才发作的。
我承认是我杀了她,但是我拒绝交代为什么要杀死她,我受到了什么刺激。
调查证明,我在去验尸之前,从来就没有见过那个女子。也就是说,我杀的那个女人跟我毫无关系。
我在法庭上大喊,不,我认识她,她是小如,她叫我杀了她。
下了法庭之后,我被送到了精神病院。
我有时候疯狂,有时候清醒。
清醒和疯狂的时候,我都重复说着一句话,为什么要我杀死你?
为什么要我杀死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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