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 2
男方:陈东——她太势利了,对婚姻一点诚意都没有!
女方:阿芮——男人买房子本来就不该女人掏钱,我也得保护自己呀!
在前不久的房交会上,陈东和交往3年的女友阿芮看中了一套房子,100平米左右,户型好,位置也好,就在他们上班的附近,关键是价格比平常便宜了很多。于是就订了下来。
暗战 第一幕
回家后,陈东跟阿芮商量,是否能支援三分之一的首付款,因为自己手头还得留点积蓄,毕竟马上要装修了。阿芮面露难色,说自己手头的积蓄本来也不多,最多只能支援1万。而且,房子还得写上她的名字。
陈东心里有些嘀咕了,他们首付款是交的3成,加上其他费用,一共差不多10万,她只给1万,还要写名字,万一以后两个人感情出了什么岔子,不就是一人一半吗?到那时候,哪儿还说得清楚啊?
陈东考虑再三,还是决定,干脆自己咬咬牙一力承担算了。名字理所当然写自己一个人的。
其实,这正合阿芮的心意。因为她知道,如果他们结了婚,这房子,照样有她的一份儿
暗战 第二幕
没几天,阿芮就跟陈东商量结婚的事情。陈东觉得,交往了3年,也差不多了。便在一个周末,邀请了双方父母,到一家酒店吃饭。
酒过三巡,大家都有些醉了。阿芮的父亲很豪气地说:阿芮,房子陈东没要你出钱,有男子气!我们以前给你们买房子的那10万块,你就都拿出来,装修!
阿芮几次阻止,使眼色,喝高了的父亲却一点都察觉不到。阿芮不敢看陈东,却能明显感觉到一束冷冷的目光射在自己的身上。
陈东心里的不满是可想而知的,当初为了买房子,钱全掏空了,她却一再说自己没钱,现在发现,原来她的父母早就给她预备了10万块!她怎么能那么狠心,看着他的窘迫无动于衷?尽管阿芮后来郑重地跟陈东道歉,并且把银行卡交到他的手里,说装修钱她出了,陈东却还是觉得无法原谅她当初的欺骗。
他们最终分手了,陈东在痛苦之余,还是有些庆幸:幸好当初没要她那一万块。
◆ 假设当初陈东要了那1万,且证书上写了阿芮的名字,而后两人分割财产,法律是否不管当初各自投入多少,就是一刀切,一人一半?
赵:如果陈东不能提供证据证明阿芮只出了1万块,而且假设阿芮不承认只出了1万,在没有足够证据证明的时候,只能一人一半。但是,如果事前有约定,或者分割时双方对出资情况都认可的话,就是按照出资比例来分割了。
◆ 如果陈东最后与阿芮结婚了,这套陈东婚前自己购置的房子能算共同财产吗?
赵:不算,算陈东的个人财产部分。但是,从结婚那天开始,以后的按揭部分原则上来说是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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