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到有次丁丁连续一星期不见踪影后,我才辗转从同学那里打听到真相———丁丁因为旷课太多被开除,而他有个交往了6年的亲密女友,除了我以外,所有人都知道。
这是我第一次充当“第三者”,捧着日夜为他赶织却没机会送出去的围巾,我懊丧不已。
他说,终究是自己的女友好
不过我很快又振作起来,因为在KFC打工时,我认识了同样是大学生的Danny。
这一次,我早就知道Danny是有女朋友的,可是因为一个小小的游戏,我俩还是走到了一起———
那年圣诞节,我们一群人去茶坊玩当时刚开始流行的“杀人游戏”,对输者的惩罚就是“大冒险”。我写了张“亲吻在场任意一位异性”的恶作剧纸条,谁知第一轮就是我输,偏偏又抽到自己写的那张纸条。我毫不犹豫地选了帅气的Danny,在他脸颊轻轻吻了一下———这是“薄荷”之后我吻过的第二个男孩。
大伙儿玩到深夜才散,临走时,Danny主动提出送我回家,还偷偷握住了我的手……
我很快陷入了这段甜蜜的感情,并且热络地穿梭于两所大学之间。Danny寝室里的室友都知道我,同样的,我的姐妹们也常常拿他打趣。甚至连Danny的女朋友也曾经与我见面,她夸我长得很漂亮,我暗自得意。
Danny过生日那天,我又准备了一条自己亲手织的围巾,这次终于有人收下了。
可惜那时的我太过自信,从不忌讳自己“第三者”的身份。半年后Danny突然提出分手,他说:“我对你的感觉淡了,终究还是觉得自己的女朋友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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