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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人离婚:为性为爱为自由(2)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05日09:50 海峡网-厦门晚报

  老太太出庭,作证老头“老来花”

  今年初,一名84岁的老人来到思明区法院,将6个也已头发斑白的儿女告上法庭,要他们支付赡养费和医疗费。

  儿女们不干,说老爷子一个月退休金也有千余元,独自生活本来是绰绰有余的,却请
了个年轻保姆,“老来花”,才导致钱不够用。

  原来,这个老头在10年前就离了婚。据说,当时他已经74岁高龄,竟然还在海滨公园一带找“小姐”,被老伴抓了个现场。

  庭审时,儿女们搬出老太太来出庭作证。儿女们认为,这种父亲怎么还能要求儿女们来赡养呢?主办的陈法官说,老爷子花归花,与儿女们的赡养义务并没有关系。最终,法院要求6名子女支付了老爷子的医疗费,并补偿他一些生活费。

  “的姐”让八旬老头疯狂

  许多老人

离婚是缘于“黄昏恋”。

  辛老汉都已经年过八旬,与同样年过八旬的老伴相濡以沫半个世纪,后来两老都迁到香港去安度晚年。最后一次回厦处置房产时,辛老汉遇上了平生最疯狂的恋爱。

  原来,辛老汉邂逅一名30多岁的“的姐”,对她一见钟情。辛老汉把自己的全部行李都搬到“的姐”住处,向思明区法院提起了离婚之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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