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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人离婚:为性为爱为自由(3)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05日09:50 海峡网-厦门晚报

  一向精干的老太太立刻采取了强有力的行动。她首先向法院申请查封一切财产。她的理由铿锵有力:老头已经鬼迷心窍了,说不定哪天把家庭全部财产都送给“狐狸精”了。接着,她还向所有子孙们发出通牒:不得资助老头!

  在她的经济封锁下,辛老汉很快“弹尽粮绝”,“的姐”火一般的热情也迅速熄灭。很快,辛老汉撤回了离婚起诉,乖乖地跟着老太太回香港了。

  据思明区法院民一庭的法官说,因“第三者”引起的老人离婚比例虽然不大,但近年来却有明显增多的趋势。

  分居48年才想离婚

  一个在广东,一个住厦门,48年,夫妻俩就这样两地分居着,最后习以为常。当初两人结婚是父母包办。结婚六年中,他们有了4个子女。

  在1958年前后的一场风波中,双方观点分歧,谁也不肯妥协。最终,男方愤而离开厦门投奔广东大埔。

  双方彼此都知道对方在哪,却极少联系。

  老头老太都很保守,分居48年都没有各自再组建家庭。老太太一人独自把4个儿女都拉扯大了,如今孙子辈都早已成家立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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