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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招:女人分手 钱途面前别发昏(5)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22日17:12 《GOOD好主妇》

  律师点评:

  没有同居之约,哪有无恙之爱

  (刘莉——华法律师事务所北京分所资深律师)

  君子之交淡如水,恋人的感情犹如涓涓细流,或是汇在一起或是石分两支,其实只要洁净、自然,都是生命中美好的一段经历。

  1. 同居期间的财产分割不受《婚姻法》的保护,关于同居期间的财产归属一般是按“谁出资归谁所有”的原则。

  2. 同居者分割财产、解决纠纷的最好办法,就是避免出现纠纷。如果在同居开始时,双方就对财产的所有权进行约定,很多日后的纠纷就可以避免。虽说在两人感情好时,这么做似乎有点难以启齿,但是与可能会因为权益不清而导致的将来的尴尬和伤害相比较,两个人理智地进行约定还是值得的。

  3. 本案中当事人没有为财产产生纠纷,因为他们一方买的房子,一方买的家具和电器,这样比较好判定财物的归属。若

同居者共同开户存款或共同贷款买房,切记,双方应作明确的书面约定——签订协议且双方签字。民间有种说法“先小人后君子”、“人亲财不亲”、“先讲断后不乱”就是这个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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