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点评:
没有结束,哪有新生
(刘莉——华法律师事务所北京分所资深律师)
喜欢逃避现实的驼鸟,若是勇敢地将头从沉重的沙子里抬起,会不会发现其实生活可以更好呢?
1. 李蕾目前面临着四个问题 :A、可能随时会被丈夫起诉离婚;B、共同财产的分割问题;C、孩子的抚养权及抚养费;D、拖着未办离婚的弊端。
2. 从实际情况看来,赵方向法院起诉离婚的可能性很大,李蕾把自己名下的那套商品房卖掉换成钱,这不失为保护自己的一种方法。
3. 李蕾认为两人惟一的婚后财产就是那套被自己卖掉的房子,这种理解是不对的。根据法律规定夫妻共同财产包括: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一)工资、奖金;(二)生产、经营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赠予所得的财产,但遗嘱或赠予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此项包括:A、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B、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 C、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
4. 李蕾要主张存在赵母名下的存款、以及以公司名义买的车是共同财产,需要承担举证的义务。关于证据如何搜集等具体问题,李蕾可请求律师帮助。同样的,若赵方要主张分割李蕾卖房的钱,是需他举证证明的,目前看来他举证会较难。李蕾跟孩子可以回到赵方婚前购买的房子中生活,至少此房的房租,李蕾可以拿来作为目前的生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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