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午9时,肖婷婷在母亲陪护下,坐到原告席上。原本青春亮丽的肖婷婷,看上去十分憔悴。被告席上,赵信义与李芳肩并肩坐在那里。经过这一段大悲大痛的折腾,李芳已是形销骨立,不成人形,而心怀愧意的赵信义回到家中后,把全部心思都用在照顾病妻上。他见李芳的头发乱了,就下意识地伸手帮她理了理,顺便帮她把一件外套披到肩上。看到这一幕,肖婷婷心里一阵绞痛。
短暂的沉寂后,法院宣布进入相关程序。肖婷婷稳定了一下情绪,诉称:2005年6月29日,被告赵信义找原告借款40万元做生意,口头承诺借款日期为10天。原告从存折上取出40万元给赵信义,被告赵信义即将40万元存入李芳户头上。被告借款后,向原告出具了欠条。借款到期后,被告赵信义没有按约归还借款。故原告要求法院判令两被告共同偿还原告40万元欠款及利息。
对此,赵信义的代理人向法庭陈词:原告起诉之法律关系界定为“民间借贷”,实际上是以合法方式掩盖非法目的的一种行为。借款实际上是肖婷婷要求被告离婚,而自愿拿给李芳的补偿费。这笔借款是肖婷婷以破坏他人婚姻幸福为前提,花钱迫使弱者出让丈夫的一笔荒唐交易,不应受到法律的保护。他请求法院驳回肖婷婷的诉讼请求。
李芳也为自己辩护道:40万元是原告自愿拿出来给自己的离婚补偿费,自己分文未得,全部由赵信义偿还了个人债务;而且这笔债务违反法律规定,不应受到法律保护。因此,自己不应是本案的被告,请求法院驳回原告对自己的起诉。
当天的庭审,揭开了这桩看似普通的民间借贷官司背后令人欷歔的一幕。李芳作为病人在法庭上的泣泪陈词,让赵信义和肖婷婷也不得不低下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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