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3年,外国老板到厂里来招管理人员,我马上报名了。那时女儿才两岁,不会说话不会走路,我怎么肯下如此狠心离开女儿出国工作?我的想法有两个,一是走得远远的,离开这死一般的婚姻;二是多挣点钱,改善女儿的生活环境。被录用后我含着眼泪只身去了国外。
在外面一晃呆了两年多,我因身体不适,动过手术后回了国。我不慎在香港转机的时
候丢失了行李,回到上海已经是身无分文。我先前联系过佩君让他来接我,可是当所有乘客都走完之后仍然不见他的影子。一位好心的哥借了电话卡给我打电话,最后我叫车回了母亲那里。佩君得知我回了娘家后,气冲冲地来到我家里,手拍桌子指责我父母,说他们把我打工的钱吞掉了,对我开刀的事却不闻不问。我父亲当场就被气得中风送去了医院。
这件事后,我发誓要和这种男人一刀两断,但他家人反复劝说,而我又舍不得4岁的女儿。因此我又一次原谅了他,勉强维持这个家。
为了孩子而维持婚姻的例子,在采访中我和其他记者都遇见过不少。作为局外人,我们可以做到理性,可是,也许为人父母之后就不一样了吧?这个问题又一次困扰了我。
终于离婚,却失去住处
女儿一天一天长大,家里的地方太小。正好姐姐家私房动迁分到了两套房子,他们当年到外地插队落户,现在只有一个儿子的户口在上海,因此另一套房子的户口本上暂时写了我父亲的名字。巧的是,房子恰好在某重点中学的学区里,女儿就要上中学,能去那里住自然最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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