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番,李金请弟弟帮他“办大事”,与他合演一出“双簧戏”:兄弟俩统一口径,一口咬定那幢房子已被李金以40万元价格卖给了李龙!李金向弟弟许愿:“只要你为哥哥把这件事办明白了,你欠我的38万元就一笔勾销!”
之后,李龙煞有介事地到有关部门交纳房屋相关税费,取得了市房地产管理局颁发的产权证。一切演得如同真的一般。
2005年4月,打赢了官司的乔娜到区法院申请执行中院的判决。谁知区法院下达执行通知时,早有准备的李金声称:“在中院将这幢房子判归我的那段期间,我已将它卖给弟弟李龙了。我现在无法执行法院的判决,因为房子已经不是我的了,和我完全脱离了关系。瞧,这是转卖房屋的证据!”
面对李金出具的房屋转买契约,执行法官无奈地摇头,表示无力执行。乔娜又一次遭遇意想不到的巨大难题!
官司打到这种地步,乔娜真的感到疲惫不堪,心力交瘁。
屋漏偏逢连夜雨。乔娜和儿子居住的房子被列入街区改造拆迁计划。2005年6月末,正值儿子小学升初中的紧张考试阶段,乔娜不得不领着儿子搬出住房,住进临时租用的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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