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洁表示,她没有钱。陈亚波见状,勒令梁洁打电话回家向父母要钱。让陈亚波感到意外的是,心系女儿安危的梁洁父母没有讨价还价,而是“爽快”地答应下来。
听说梁洁父母同意赔偿6000元,陈亚波马上变卦了,改口要求赔偿13000元,并殴打梁洁。
次日醒来后,陈亚波继续勒令梁洁打电话回家索要16000元。
时间一分一秒地过去,9月8日傍晚5时许,梁洁的女友粟某等3人闻讯后赶到出租屋。陈亚波又以粟某撺掇梁洁与他分手为由,向其索要500元。当晚11时许,在梁洁答应帮粟某支付500元后,陈亚波才放了粟某。
粟某自由后,立即拨打电话报警。接到报案的公安民警立即赶到现场,解救出梁洁,并将陈亚波当场抓获。
摆脱了陈亚波的控制,梁洁获得了自由,但她的心情并未平静。毕竟,被公安民警抓走的这个男人与她有着长达八年的夫妻情份。2006年1月13日,梁洁写出撤诉申请,3月20日,她又再次向深圳市宝安区公安局和检察院申请撤诉。
然而,经公安机关立案侦查的刑事案件不会因受害人的意愿,说撤就撤。
为“爱”定罪惹争论
2006年5月15日,深圳市宝安区检察院以陈亚波涉嫌绑架罪向深圳市宝安区法院提起公诉。检察院认为:被告人陈亚波以勒索财物为目的绑架他人,其行为分别构成了绑架罪,应以绑架罪追究刑事责任。
绑架罪的起点刑为10年,若检察院指控的罪名成立,陈亚波将度过10年以上牢狱生涯。对这样的结果,陈亚波无法接受,陈亚波的家人无法接受,梁洁和她的父母也不愿看到。
[上一页] [1] [2] [3] [4]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