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背景:2002年11月1日起,《吉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开始正式施行,该《条例》第30条第2款规定:“达到法定年龄终生未结婚并无子女的妇女,可以采取合法的医学辅助生育技术手段生育一个子女。”据悉,这在全国各地的相关立法中,还是第一次。一石激起千层浪,这一地方法规在全国引起了极大的争议……本文讲述的是湖南一位单身金领丽人私自接受人工授精手术而导致的梦魇般的经历。她的教训再次向社会提出了一个严肃的命题:到底该怎样正确地借助医学辅助手段生育和怎样保护非婚生育妇女的合法权益?
爱情失意的我决定使自己成为一个完整的女人
1990年夏天,我考上了湖南的一所重点大学的外语系。在大学里,我非常活跃,是个文艺积极分子,再加上我长相漂亮,因此追求我的人相当多。大三那年春天,一个偶然的机会,我认识了物理系的研究生黎浩。黎浩看上去玉树临风、斯文儒雅,我和他只见了一次面就好上了。
黎浩毕业后去了德国的波恩大学
留学。临走前,他信誓旦旦地向我保证一定会回来跟我结婚。然而,当我在思念中苦熬了两年时,他却来信告诉我他不打算回国了,叫我另择高枝。那个时候,我刚进入长沙的一家外企担任翻译不久。初恋的失败使我的自尊大受打击,我暗暗发誓,今后一定要找个比黎浩强的男人!
但一晃几年过去了,我却一直没有找到合适的男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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