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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奔+卖肉:这个女人真够狠(3)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6月22日07:51 现代快报

  孩子的养父高桥来后,张其强看到了孩子,以前抱在怀里的小女儿,现在都已经成了小姑娘了,张其强百感交集。到了高桥家,他提出要把孩子要回这个想法,“孩子养母急了,说孩子是他们花钱买来的。”

  张其强在安徽“谈判”了几天,并表示愿意按当地孩子的消费标准来支付这几年的生活费,但他们也不同意。“他们夫妻结婚10几年后没有孩子,我知道他们把我女儿当成掌上明珠一样疼爱,可是孩子是我的呀!”

  律师:生父有权要回孩子

  记者随即联系了高红的养父高桥。“是他老婆把孩子给我们的,我们没有买。”高桥高声强调,“当时是他老婆说养不起孩子了,可以把孩子给我。等高红18岁了,她愿意跟哪个就跟哪个。”

  “我哪里能等到那个时候?到时候,孩子还能认我吗?虽然我条件也不是很好,但是我会尽我一个做爸爸的职责!”张其强伤心至极,“我的女儿,你到底什么时候能回来啊?爸爸想你!”

  南京环太律师事务所汪峥律师说:“遇到这种事,首先要报警,如果孩子真的是买卖的话,那买卖双方都构成犯罪。就算是抱养的话,女方单方面将孩子送给别人也是违法行为,而孩子的养父母也应该到有关部门办理登记手续。孩子的生父确定孩子就是他的话,他享有监护和抚养权利。在任何情况下,他都有权利将孩子领回去抚养。”(文中人物系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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