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沉沦:爸爸用我来满足他的低级欲望(10)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6月29日00:07 杭州网-杭州日报

  公安机关根据陆丹丹的举报,顺利端掉强迫少女卖淫的犯罪团伙,这是陆的又一次正义之举。尽管落得自己也进了监狱,但值得肯定。《刑法》第三百五十八条规定:“组织他人卖淫或者强迫他人卖淫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陆有参与组织他人卖淫的犯罪事实,因此,受到法律的惩处也理所应当。

  施筱雯,女,20,大学生

  让法律真正保护受害者

  不能不说,陆丹丹的遭遇使我心情沉重。丹丹去揭发自己父亲的罪行是需要勇气的,从后来她对于父亲的内疚中可以看出她内心的矛盾,可是我想和丹丹说,你做得对!虽然那个罪恶的男人是你父亲,可是那并不代表他无罪!触犯法律的人总是要受到法律的制裁的。

  可是在制裁了那些触犯法律的人之后,社会是不是也要为受害者做些什么呢?大家是否想过,丹丹自己有过类似的遭遇为何还要帮助叶?父亲坐牢,奶奶死了,想来她年龄还小,没有独立生活的能力,所以十分无奈地走上了一条险路。她知道那样做不对,却为生活所迫。难道社会对于丹丹的遭遇就没有一点责任吗?如果那些邻人不说丹丹什么闲话,如果有一个地方可以收容如丹丹这般遭遇的人,她的结局就不会像今天这样。法律的最终目的不是来惩罚那些恶人,而是通过法律手段来保护受害者,保证不让受害者变成施害者的。

  江小姣,女,75岁,退休职工

  她缺少一把打开幸福的钥匙

  看完这篇稿子,我眼眶湿润了,心情异常难受,像被午后山雨欲来前的乌云压抑着。陆丹丹无疑是不幸的。不知哪位先哲曾说过,人既可以伟大得似天使,也可以可怕得像魔鬼,我深以为然。陆丹丹的遭遇就是一个很好的诠释。

  如果她父亲不是一个酗酒的酒鬼,有着父亲应有的良知和责任;如果有其他亲朋好友关心爱护她,让她受良好的教育;如果她不是错误地陷入所谓“爱情”而铤而走险违法犯罪,如果导致人性丑陋的条件不出现,我相信人世间美好的生活终究会向她敞开大门。其实,这扇大门一直没有关上,陆丹丹缺少的就是一把打开幸福的钥匙。我认为,解决这类悲剧的关键是良好的教育,教育能在一定程度上使人更倾向于愿意做天使。愿更多的人能吸取教训,阻止住内心犯罪的冲动,珍惜平凡、平淡但安宁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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