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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述:再婚妻子外遇 把我家搬空了(2)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8月31日17:06 深圳新闻网-深圳晚报

  他说,到了去年8月份。有一次回家拿学习资料和校服时候,却发现原来的钥匙打不开房门了,这才知道她已经把锁换掉了,后来就敲门,她房门打开后,发现里面有两个男的在里面抽烟聊天。去年办理身份证的时候,他回家去拿户口本,当他在楼下按门铃的时候,孔不要他上来,却让自己在楼下等,然后她把户口本拿下楼交给他。

  在9月份的时候,这也是他最后一次回家拿衣服,到家门口然后敲门,少刻之后,房间的门还是没有开,就听到里面有一个男人声音说“不要给他开门”。从此之后,他就一直没有再回到这个家,感到自己很无助,他说,有家却不能归,从内心感到很悲凉。于是,他只好“挤”在姐姐家90平方米的房子里,但里面住了11个人,他感到再也无法安心读书了。

  3 妻子:他没给我们寄过一分钱

  孔女士在接受记者采访时颇感“委屈”,她指出徐都是在“胡说”。她告诉记者说,她之所以将房子出租给房客,是因为实在“没有办法”。“我现在把孩子从学校里接出来,我们住在一起,每个月的租房费用1000元就可以维持,而将原来的房屋出租2500元,每个月还可以剩余一点钱补贴生活费用。”

  谈到徐德君,孔女士指责说,他根本就没有给他们寄过一分钱,而她也没有工作,由于徐长期在外地,她和孩子们的生活就成了很大问题。对于将丈夫所有的证件都带走的做法,孔说,到法院判

离婚后,她该还的东西自然要还。同时,对于徐说自己外面有了“人”,她说,那就让徐拿出证据来。

  律师说法

  转移夫妻共同财产

  属违法行为

  对此,广东竞德律师事务所丁跃峰律师说,孔女士并没有经丈夫同意出租夫妻共有的房屋,并且独自拿走了租金,这样的做法是违法的。他说,夫妻在婚姻存续期间购置的房屋为夫妻共同财产,同时对该房屋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权利。而妻子单独转移夫妻共同财产的行为也是婚姻法所禁止的行为,根据《婚姻法》第47条规定,对于隐藏、转移、变卖、损毁夫妻共同财产的一方,人民法院可以判决少分或不分给其财产。

  丁跃峰律师认为,即使孔女士在婚姻期间没有过错,她也不能占有丈夫的个人专属物品,比如职称证书、社会保障卡和毕业证书等,这些不属于夫妻的共同财产。

  实际上,类似的事件并非个例,通过这个事件,应引起人们的深思。北京大学社会学教授夏学銮认为,该事件从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当前社会人际关系信任危机的表现。“由于社会关系日趋复杂化,家庭作为社会的细胞,不可避免地渗透着社会的各种考验和诱惑。”这种家庭的信任危机事件频频发生,应当引起人们的深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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