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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气:好兄弟拼死隐瞒我杀他的现实(8)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9月03日17:54 杭州网-杭州日报

  叔叔离开后不久,警官说,陆小龙,又有人来看你了。陆小龙一看,竟然是林强的父母。他们互相搀扶着在他的面前坐下。他们说,我们不要你报答。你以后还是回江西,回到你叔叔身边。只要你好好生活,我们就宽心了。临走,他们留下了一包自家树上结的大红枣和两双布鞋……(文内人物为化名)

  杨伟学,女,69岁,退休职工

  讲义气,更要讲理性讲原则

  看了本案,让人有种刻骨铭心的感慨,感慨之余,我想就“义气”谈一下自己的看法。陆小龙、林强都是极重义气的小青年。小陆为解除恩人老杨的痛苦,“冲冠一怒”,结果导致林强丧生,也给自己带来牢狱之灾。不少小青年为了朋友甘愿两肋插刀,把义气看得比命都重要,一提到义气就不顾一切,是非不分,甚至助纣为虐还美其名曰:“我讲义气!”

  帮朋友讲义气而犯罪的例子屡见不鲜。人们都很清楚,法律并不因你是出于讲义气而放你一马,如果置法律于不顾,那么义气在你身上也就不叫义气,而是蠢气。人有时候确实很愚蠢,心血来潮,大脑皮层下就净是一些怂恿你打,挑唆你斗的化学分子。蠢气就是把法律视为一纸空文。“义气”这东西确实应该把握好,讲义气不是坏事,但用不好就会变成坏事。

  杨宁,男,24岁,

公务员

  不要因讲义气而置法律于不顾

  本案中的案情与以往的案情大不相同,前后都饱含着人世间的真情,不论是加害人还是被害人都是善良的人,都有颗善良的心。小龙的打工和作案动机都是很单纯的报恩思想,林强临死前的故意掩饰也是为了保护小龙。但是他们之间的冲突已经超出了法律允许的范围,小龙的行为导致的恶果已经不是这些善良的人相互原谅和理解就可以化解的,他必须受到法律应有的制裁。

  小龙用失去六年的自由来为自己的过错负责任的同时,也换取了自己良心上的一丝宽慰。情义无边,但是法律有界,希望社会上的有情有义之人能够多懂点法律,不要因讲义气而置法律于不顾。

  丁莉娜,女,25岁,职员

  同样身为父母,老杨错在哪里?

  又是一个悲剧,不知为什么一个个惨痛的教训仍然无法杜绝此类事情的发生。在我看来,老杨应该是这出悲剧的导演。父母在处理子女的感情问题时,为什么这么冲动呢?有时甚至无理地干预和阻挠。我们能够理解父母的心情,却不能认同他们的做法。毕竟,粗暴的干涉解决不了问题,在某种程度上,反会激起逆反心理,把事情逼到无法挽回的地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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