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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婚:先签一份心理契约(2)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0月19日11:34 北京晨报

  那么宣泄之后,该做什么样的判断,我们需要经过一个“退守期”之后,冷静下来再说。冷静下来,妈妈才能对这个关系做一份相对有效的考量,比如靠观察、靠回顾、靠商讨(谈判)等。

  观察时不戴有色眼镜

  现在我们只听了这位妈妈的表述,无从知道那位男友言行到底什么样,很多话通过妈妈的转述,我们不知道他在什么情况下说出来的,他的“偏见”是怎么得出的。那么,妈妈实际上可以通过观察男友的举动,来做判断。

  荀焱特别提到,观察的前提是“放弃比较他对俩孩子的态度”。夫妻关系中,我们常喜欢说“你应该”如何如何,或在内心预设这种期待。而在新的夫妻关系建构中,我们暂时需要把“应该”放一边,修正成“他可以对他女儿比对我女儿好,但是要看他对我女儿在做些什么,特别是主动做了哪些事”。女儿是一位母亲最大的期望,甚至“心结”。如果一个男人真爱这个女人真对她好,那么他是否应有些相应的尝试呢?做得到做不到是一回事,有没有试图去做,这是可以评估的。

  实际上,相处一年半,也是不短的时间了,这位妈妈虽然有诸多抱怨,但之所以犹豫和坚持,必定有她的原因,可能是因为爱,同时对对方的爱也仍有所期待。那么不妨在“退守期”之后,仔细回顾相处一年半的细节。来信中未提及任何的事件、具体描述,所以我们无从知道这位男友都做过什么努力,还是根本没有努力。这种回顾跟旁观他言行举止的态度应是一样的,先不要戴上一副“他就是看我女儿不顺眼”或“他就是想逃避”的有色眼镜。

  再比如妈妈说男友对她女儿的评价,如果男友是在有情绪的情况下说的气话,那么反而可以判断这反映出的积极一面是:至少他在乎这个孩子,因为在乎才会恨铁不成钢,才会有情绪,才会说“气话”。这些,妈妈都可以通过回顾来考量,想想他是否有一份“希望她好”的愿望在心头。

  同时在一种“契约关系”中,我们,特别是女人,常常按自己预设的某种看似“伟大”的方式去做。例如这位妈妈,她以为自己可以,但实际上她的付出还是求回报的。那好,那就应该用成年人的方式,去协商,也就是实际上的谈判。这没有什么可犹豫的。

  妈妈不甘心的地方是“你没说我就做了”。那么你是不是真的“不求回报”呢?我们发觉不是的。那好,如果不是,你可以不给;你可以要求对方给你钱,或者我给你女儿买了什么、我女儿买了什么,都可以明确,你不给我我就不“倒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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